| 淄博市沂源县:借政务公开之力强化落实“全员环保”机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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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夯实生态环境责任,使“全员环保”工作机制得到优化完善、高效落实,淄博市沂源县采取强化落实“全员环保”机制措施: 一、调整县生态环境委组成人员和县级领导联系区县分工,制定《沂源县县直机关和中央及省市属驻沂源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密织全域全员大环保网格。 二、制定《2021年度县生态环境委各专业委员会任务清单》,开展大气、水、土壤、固废等十二项攻坚行动,实行每月调度、每月通报制度,推动各专业委员会任务落地落实。 三、开展“全员环保”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发挥生态环境部、山东环境、淄博环境、沂源环境等微信公众号平台作用,推动“全员环保” 观念深入人心。 四、持续推进“刑责治污”,从严从快查处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打击数据造假、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等专项行动,保持高压震慑态势。 今年以来县生态办共督查督办违法环境问题98个,其中8家企业因为环境问题上了“环境违法曝光台”。下一步,要以最严格的环境管理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做到言行必果、赏罚分明、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借“全员环保在行动”的东风,将生态沂源建设再上一个新水平,让美丽沂源始终成为齐鲁大地一颗靓丽的生态明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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