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沂源温馨网吧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1-5172402 |
| 关键词: | 火灾 隐患 沂源县 单位 | 发文日期: | 2021-07-09 15:58:25 |
| 有效性: | 有效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 发文字号: | 源政办字〔2021〕41号 |
| 主题分类: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沂源温馨网吧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7-09 15:5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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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办字〔2021〕41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沂源温馨
网吧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历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提请挂牌督办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沂源温馨网吧重大火灾隐患的报告》(源消〔2021〕52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核查。经查,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26号,法定代表人:吕文胜)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沂源温馨网吧(单位地址:沂源县城振兴路万盛隆步行街,法定代表人:房洪军)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两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和《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相关要求,县政府决定对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沂源温馨网吧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火灾隐患治理期间,历山街道办事处、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依法督促挂牌单位完成整改工作,防止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
附件: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
序号 |
隐患单位 |
隐患部位 |
火灾隐患 |
整改措施 |
责任单位 |
督办单位 |
整改期限 |
|
1 |
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 |
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 |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
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 |
历山街道 县商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2年 6月20日 |
|
2 |
沂源温馨网吧 |
沂源温馨网吧 |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
沂源温馨网吧 |
历山街道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
2022年 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