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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沂源温馨网吧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21-5172402
关键词: 火灾 隐患 沂源县 单位 发文日期: 2021-07-09 15:58:25
有效性: 有效 备案号:
发文机构: 沂源县消防救援大队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21〕41号
主题分类: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沂源温馨网吧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源政办字〔2021〕41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沂源温馨

网吧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历山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提请挂牌督办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沂源温馨网吧重大火灾隐患的报告》(源消〔2021〕52号),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了核查。经查,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沂源县城健康路26号,法定代表人:吕文胜)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沂源温馨网吧(单位地址:沂源县城振兴路万盛隆步行街,法定代表人:房洪军)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两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和《关于印发〈重大火灾隐患判定、督办及立销案办法(试行)〉的通知》(公消〔2006〕194号)相关要求,县政府决定对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沂源温馨网吧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火灾隐患治理期间,历山街道办事处、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要依法督促挂牌单位完成整改工作,防止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发生火灾事故。

 

附件: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重大火灾隐患情况

 

序号

隐患单位

隐患部位

火灾隐患

整改措施

责任单位

督办单位

整改期限

1

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

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沂源县泰丰商贸有限公司

历山街道

县商务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

6月20日

2

沂源温馨网吧

沂源温馨网吧

未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按要求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沂源温馨网吧

历山街道

县文化和旅游局

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2年

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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