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交通运输局:加强交通领域信访宣传,增强群众依法信访意识

发布日期:2021-07-29浏览次数:字体:[ ]




根据《沂源县信访法规宣传活动实施方案》及《沂源县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信访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切实抓好交通信访政策法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在全县营造依法办事、依法信访、依法维权、共建和谐社会的法治环境,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信访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本次信访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内容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国务院《信访条例》和《山东省信访条例》;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山东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淄博市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以及信访工作制度改革的新举措等。

结合我局实际情况,我们精心制定了宣传方案,采取丰富多样的方式,持续集中宣传,在交通领域掀起宣传活动热潮。在交通运输局企业印制发放《信访须知》“明白纸”200余张、在居民区、街道、车站、交通运输企业、施工工地现场多处悬挂标语横幅、制作张贴宣传版面、电子荧屏等形式,宣传信访政策法规的基本内容,进一步教育引导来访群众依法理性反映诉求。5月20日我局组织干部职工走上街头开展信访法规集中宣传日活动,挂宣传横幅、发放信访知识问答100余张、关于《依法打击信访活动中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100余张,现场介绍目前信访主渠道的变化,现场解答咨询,面对面向群众开展宣传。

通过本次信访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的宣传,使广大群众了解信访活动的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主要内容,了解信访人权利和义务的有关规定,了解信访的相关制度,形成“依法逐级走访,理性文明维权”观念,进一步夯实交通领域信访活动的法治基础,提升全县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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