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开展“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1-05-08浏览次数:字体:[ ]


 

    “小朋友,如果在野外发现受伤的疑似保护野生动物时,我们应该怎么做啊?”“立即进行救治!”“不对,我们是小孩子不会救治,应该求助大人或者告诉老师,把它们送到专们的医院进行治疗!”“哪位小朋友们可以告诉阿姨,野生动物能不能食用啊?”“当然不可以!”“野生动物是我们人类的朋友,我们怎么可以吃朋友呢?”“我妈妈说食用野生动物容易传染疾病。”“还有,还有,老师也讲了吃野生动物是违法的”……3月2日,在沂源县湿地公园“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现场,小朋友们与自然资源局的志愿者进行积极的互动。


    在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来临之际,沂源县自然资源局围绕“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主题,组织志愿者联合县森林公安局工作人员到集贸市场、社区、公园等地,采取悬挂条幅、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现场向广大市民宣传讲解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呼吁全民自觉遵守和积极参与野生动植物保护。此次宣传活动共悬挂条幅8条,发放宣传海报1000余份,禁猎令2000余份。同时,该局还利用办公楼大厅显示屏、微信群、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宣传,进一步提高全县市民保护野生动植物意识,传递野生动植物保护理念,营造全民参与、共同保护野生动植物的良好氛围。


    沂源县作为山东省平均海拔最高的县,素有“山东屋脊”之称,森林总面积为113940.35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2.11%,有野生动物陆栖脊椎动物约300种,植物树种56个科233种,建有省级自然保护区1处,省级森林自然公园2处,国家级地质公园1处,省级湿地公园2处,风景名胜区1处,物种繁多、资源丰富。近年来,沂源县不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通过在自然保护区建设野生动物救助站、鸟类放飞基地、野生动物补饲点和饮水点,开展物种普查、建设动植物标本展厅,组织“爱鸟周、地球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宣传等方式,进一步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同时,不断加大野生动植物专项执法力度,通过对候鸟迁徙地、野生动物集贸市场、花鸟市场、宾馆饭店等场所进行统一的清查行动,有效地遏制了对野生动物的捕杀,和对珍稀树种的保护。旅经和栖息此地的野生动物种类、数量逐年增多。据统计,该局仅2020年就救治因受伤、染病野生动物及鸟类131只,其中一级保护动物1只,二级保护动物4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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