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定》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山东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交办件(淄督交办〔2021〕第236号)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 沂源县石桥镇沂阳水泥有限公司南侧道路,工厂运输原料车辆途径此道路时洒落原料不及时清理,造成扬尘严重,每逢刮风天气严重污染空气,要求查处。 | 整改目标 | 及时同石桥镇到现场查看,消除环保污染问题。 | 整改措施 | 责令沂阳水泥有限公司加强对物料运输车辆管理,所有进出厂车辆必须密闭运输,经车辆冲洗平台清洗。石桥镇立即对道路进行清扫、扫水,建立长效保洁机制,确保道路清洁,无扬尘。开展重型物料运输车辆集中整治,对带泥、未密闭上路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大城区道路、国省道、县乡道清扫保洁力度,进一步改善路域环境,减少运输扬尘污染。 |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 已整改完成,加强监管,形成长效机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