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森林公安联合自然资源局开展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1-03-17浏览次数:字体:[ ]


    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为落实国家、省市县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工作,加强我县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保护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维护大自然生命共同体。3月2日上午,森林公安联合自然资源局开展了保护野生动植物宣传活动。 

   期间,工作人员巡查了集市上是否有售卖野生动物行为,并通过下发宣传材料向群众讲解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宣传法律法规。

    此次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群众对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意识,反对一切伤害野生动物和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受到了群众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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