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审计局建立四个机制 叫响“阳光沂审”政务公开品牌

发布日期:2021-12-09浏览次数:字体:[ ]

      


        沂源县审计局坚持以公开促管理,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立四个机制让“阳光沂审”政务公开品牌走向深入。

    一、建立领导机制,成立领导小组

    及时调整充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局政务公开工作,实行“自上而下”的协调推进机制。

    二、建立工作机制,组建公开队伍

    在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下,各科室、审计组设一名政务公开专员,专门负责承办本科室、审计组的政务公开工作,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人管,有人干。

    三、建立培训机制,提升队伍素质

    将政务公开培训列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框架体系。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网上学”等多种方式,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和具体事务培训,加深对上级文件、政策的深入理解,提高队伍的政策把握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切实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

    四、建立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

    制定出台政务公开考核办法,推行精细化考核,建立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同时,一并明确公开内容、责任单位、发布平台和更新频次,做到建目录同步列出任务清单,列清单同步明确责任科室,明确责任科室同步确定公开时限,以公开时限确定督促检查抓手,赋予各项制度生命力,实现“要我干”向“我要干”的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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