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财政——沂源县财政局开展宪法宣传活动

发布日期:2021-12-21浏览次数:字体:[ ]

 

           2021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2018年)颁布施行后的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按照《沂源县2021年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暨法治宣传教育月主题宣传活动实施方案》要求,12月3日县财政局组织宪法宣传志愿者在县城振兴路财政局宣传点进行法治宣传活动。

    在活动现场,县财政局设立宣传展架2块、发放宪法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待群众咨询30余人次。积极向群众讲解宪法的概念,尤其是与公民密切相关的基本宪法知识;向群众发放《预算法》《政府采购法及实施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等普法宣传材料,起到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着重大作用。通过开展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全局干部职工加深了对宪法精神和内容的理解,切实增强了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大家纷纷表示,要将宪法和法治精神融入财政日常工作,全面推进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努力提高财政治理效能,助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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