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政务公开为抓手整治停车乱象,让文明更“到位”

发布日期:2021-12-17浏览次数:字体:[ ]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停车秩序,营造整齐畅通有序的路域环境,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创建国家卫生县城为抓手,将城区车辆乱停放作为市容环境整治的一项重点工作,多措并举开展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全力净化道路交通秩序。

    强化文明停车引导,整治车辆乱停乱放。在深入开展现状摸排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沂源县综合执法、宣传、自然资源、住建、交警等多部门联合印发了《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立足任务分工和部门职能,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整治行动有效推进落实。通过电视台、掌上沂源等新闻媒体以及发放宣传单页、利用执法车巡回宣传等方式,广泛宣传《城区停车秩序专项整治通告》,引导市民群众自觉规范停车意识。强化沿街单位及经营户“门前五包”责任落实,加强对共享单车运营商的管理,提升“管好自家事,共建卫生城”意识。强化部门联动,实施“城管+交警”联合执法模式,集中对城区主次干道及重点区域的停车秩序进行重拳整治规范,疏堵点、治乱点、保畅通。截至目前,共清理违规车辆7200余辆,张贴罚单6500余份。

    施划停车泊位,提升总量盘活存量。为有效缓解城区停车压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警大队遵循“因地制宜、因地施划”的基本要求,科学规范设置停车泊位,扩展停车空间,新施划停车泊位800余个。同时,在11条道路的适当位置将路沿石下沉,修整非机动车停放口180余处,方便非机动车在规定区域内有序停放。加强对僵尸车辆整治力度,提升长时间闲置和被占车位的使用频率,满足群众停车需要。

   清理占道经营行为,营造畅通道路环境。采取定点治理与巡查整治、正常执勤与错时值班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占道经营车辆的整治力度,引导其进入市场依法依规经营;对少数劝说不听、屡教不改的占道经营商贩依法处罚。截至目前,共清理占道经营380余处次,有效消除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保障了道路畅通和群众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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