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淄博市贯彻落实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信访交办件整改销号工作规范》的通知要求,我单位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三十四)的相关情况进行销号处理,现予以公示。
反馈问题
督察发现,山东一些城市小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不到位。
整改目标
建立小企业集群台账清单,完成小企业集群综合整治,推动企业污染治理设施优化升级。
整改措施
制定全县小企业集群综合整治方案,组织各镇办开展摸底排查,实施分类整治,并对整治情况开展“回头看”抽查。
整改任务
完成情况
按照《全市中小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印发了《全县小企业集群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各镇办进行了排查,经排查无符合要求的中小企业集群。
以上整改情况公示期为2020年8月3日至8月7日,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可向淄博市生态环境局沂源分局进行反映。
联系人:陈晓波 联系电话:0533-3248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