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沂源县招生委员会暨考区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20-1973671 |
| 关键词: | 考试 工作 安全 招生 教育 | 发文日期: | 2020-07-01 17:20:31 |
| 有效性: | 有效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源政办字〔2020〕47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沂源县招生委员会暨考区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7-01 17: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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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沂源县招生委员会暨考区委员会组成人员的通知
源政办字〔2020〕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县政府确定对沂源县招生委员会暨考区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主 任:张莹莹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李 林 县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成 员:郭中锋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刘明法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齐元兵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张明凤 县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杨树锋 县教育和体育局副局长
邵兴峰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朱玉河 县公安局党委委员、维信办主任
郑作鹏 县财政局副局长
秦贞君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房地产综合开发服务中心主任
周清文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副科级干部
齐元琳 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董正良 县应急局副局长
朱大伟 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张发军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洪刚 县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服务中心主任
陈 宇 县交警大队教导员
王 强 县供电公司副总经理
县招生委员会暨考区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和体育局,苗祥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沂源县招生委员会暨考区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沂源县招生委员会暨考区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县委宣传部
负责把控正确的宣传导向,加强对新闻媒体和网站的协调管理。强化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协调、指导教育部门处置影响考试安全、招生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网上有害信息和负面舆情,为考试招生平稳顺利进行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县委网信办
加强教育招生考试网络宣传管理和舆论引导,营造正面舆论氛围;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舆情监测,禁言、禁转、查删违法违规有害信息,关闭散布违法违规信息的网站、平台、账号;将涉招涉考不良信息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在考试期间和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明确应急联络员;参与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三、县保密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教育考试安全保密工作,监督检查保密室达标建设、保密制度落实情况,做好保密室启用前验收工作;参与保管监督、保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涉密案件的认定和查处工作,协助教育部门按规定处置招生考试安全保密突发事件。
四、县发展改革局
积极支持招生考试的发展和改革,负责招生考试收费标准审批和执行情况监督等与本部门有关的工作。
五、县教育和体育局
加强与招生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沟通、协调,牵头做好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及时汇总、研判有关信息,做好考试实施工作,有效打击涉考涉招的违规违法行为;负责包括报名、考试等各项招生考试工作;开展学生诚信考试教育;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置各类招生考试突发(偶发)事件,快速处置考试安全事件;对教育培训机构进行监管;研究制定教育考试安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净化考试环境。
六、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加强考点周边电磁环境治理,严密监测考点周边电磁环境,对涉嫌考试作弊的无线电信号及时予以查找和定位;配合公安机关,对非法设置和使用无线电台(站)、未经审批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的个人或组织依法进行查处;协调各电信运营商落实考试安全要求,保证考场作弊信号屏蔽效果,保障招生考试机构、相关学校在报名、考试、填报志愿等工作时段的网络畅通;在考试期间和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明确应急联络员;参与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七、县公安局
在考试前全面清查整治考点周边网吧、中小旅店、出租屋等治安复杂场所,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考试期间加强考点周边治安巡逻,维护考点周边良好的治安秩序;考前考中考后配合网信办加强网上巡查管控,对网上出现的涉考涉招有害信息及时予以删除封堵,对确认散布有害信息或企图实施团伙作弊行为的QQ号、QQ群、微博或有关群组予以注销或采取必要阻断措施,督促指导属地网站严格落实交互式栏目先审后发、关键词过滤等内容审核制度和技术措施,对拒不履行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的网站依法处理,广泛收集涉考违法犯罪线索,依法予以严厉查处,对网上疑似试题泄密、组织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严厉打击;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考试作弊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涉嫌生产经营、销售考试作弊器材的违法违规行为,对网上网下销售考试作弊器材广告进行清理,对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予以处置;配合无线电管理部门加强考点周边巡逻监测和检查,重点打击考点内外串通涉嫌利用无线电设备实施考试作弊等违法犯罪行为;负责对涉嫌考试作弊的窃听窃照专用器材进行技术鉴定,提供相关工作支持;参与试卷运送押运工作,会同教育部门共同做好普通高考、成人高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教育考试的试卷保密室的安全保卫工作;协助做好考生身份核查工作;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重点人员管控工作,对工作中掌握的涉考安全隐患,会同教育部门及时采取防范措施,严防造成现实危害;在考试期间和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明确应急联络员;参与考试环境综合治理。
八、县财政局
统筹安排资金,为招生考试工作以及标准化考点升级改造工程提供经费保障。
九、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考试前后及考试期间,加强考点周边施工单位管理,为考试营造安静环境。
十、县交通运输局
协调运输企业,增加考试期间和考后的车辆班次,优先为考试服务,满足考生交通乘车需要。加强车辆安全运行情况的监管工作。
十一、县卫生健康局
负责教育招生考试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招生考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援;会同教育部门指导做好考生体检工作;检查考点周边以及命题、考试、评卷、录取等场所的公共卫生情况;协调指导有关单位,对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进行必要的防疫指导,做好疫情防范工作。考试期间,为考点学校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十二、县应急局
统筹协调处置高考期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对考点及师生入驻宾馆消防设施的安全检查,排除安全隐患,杜绝火灾事故发生。
十三、县市场监管局
加强对考点及周围和考试工作人员、考生入驻宾馆的食品安全检查工作,提供食品安全保障,严防群体性食物中毒等事件发生,做好饮食安全等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组织对辖区内通讯电子产品经营企业进行专项检查,严厉查处无照经营、销售无厂名、厂址、生产许可证的“三无”电子产品以及打击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贩卖考试作弊器材的违法活动,开展专项调查,摸清源头,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惩处。加强对营利性民办培训机构的监管,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清理整顿专项行动,对打着培训机构幌子组织考试作弊的依法予以查处。
十四、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对考试工作人员和考生入驻宾馆及考点周围的在建工程、经营场所、娱乐场所进行拉网式检查;考试期间和考生休息时间,严禁施工单位超噪音标准和夜间施工,严禁经营场所使用高音喇叭揽客行为,严禁娱乐场所产生噪音扰民问题,为考生提供安静的考试环境和休息场所。
十五、县交警大队
加强考点、送考学校、考试工作人员入住宾馆周边交通管理工作,保障交通顺畅安全。开辟高考“绿色通道”,确保考生赴考车辆和考试专用车辆安全畅通。考试期间,对考点周边主要路段实行临时管制。加强考后考生离校时间段内交通秩序管理工作。
十六、县供电公司
对试卷保密室、考点及师生入驻宾馆的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检修;做好教育招生考试报名、施考、扫描、评卷、录取等各环节电网侧的电力和人力保障工作,确保外语听力考试及整个考试期间的用电安全;会同各成员单位做好客户侧用电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及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