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0-12-16 15:04:16 浏览次数: 字体:[ ]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 2020 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 〕 4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 〕 123 号)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

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市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政府网站普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我市在全国政府网站信息报送系统运行的政府网站共 60 家,其中,市政府门户网站 1 家,区县门户网站 11 家,市直部门网站 48 家。第四季度全市政府网站普查中,

9家网站不合格,其中,市政府部门网站 7 家,区县政府网站 2 家,合格率为 85%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服务不实用。市审计局网站应提供办事服务但未提供办事服务功能,市体育局网站办事指南栏目重点要素类别(包括设定依据、申请条件、办理机构、收费标准、办理时间)缺失 4 类及以上的事项数量超过(含)5 个,达到单项否决标准,网站不合格。

2.栏目不更新现象普遍,部分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周村区政府网站

更新不达标栏目数超过 10 个,达到单项否决标准,网站不合格。

3.空白栏目数超标。淄博仲裁委员会网站空白栏目数超过 5个,达到单项否决标准。

4.动态要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栏目不更新数量超标。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网站动态要闻、政策文件、通知公告栏目不更新数量超过 5 个,达到单项否决标准。

5.政民互动回应不及时。截至 11 月 23 日,超过 5 个工作日未及时回应的有:市发展改革委 3 件、市教育局 1 件、市生态环境局 1 件、市统计局 1 件、市人防办 3 件、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 3件、市扶贫办 2 件。

三、政务新媒体普查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 日,我市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备

案的新媒体共计 490 个。在第四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普查中,共

有 73 个政务新媒体不合格,合格率为 84.9% 。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内容不更新。有些单位对政务新媒体更新问题不够重视,第四季度全市政务新媒体更新情况明显差于上一季度。有的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不更新时间长达一年,比如:博山区博山镇人民政府开设的“田园博山”微信公众号。

2.互动回应差。部分政务新媒体未开通有效互动回应功能,或已开通的互动功能不可用。《关于启用全国政务新媒体备案通知》下发后,各区县、各部门积极进行报送备案,但存在对备案的政务新媒体管理不到位的情况,新备案的政务新媒体大多没开通互动回应功能。

3.开设单位不规范。有些单位开设的政务新媒体存在以“个人”名义开设的,比如:桓台县民政局开设的“桓台民政”微信公众号。

三、有关要求

(一)进一步落实开设管理责任。各区县、各部门要加强对所管理的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常态化检查,提高问题发现的针对性,抓好督促整改,坚决杜绝检查“走过场”现象。

(二)认真做好政务新媒体相关工作。一是做好政务新媒体备案工作,新开设和开设情况有变更的政务新媒体要及时在全国政务新媒体报送,并在山东省政务新媒体报送系统中进行备案,确保两

个报送系统中备案信息一致。二是做好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更新工作,确保每两周内有更新,不出现空档期。三是做好互动回应类栏目开设工作,政务新媒体应按要求及时开设互动回应类栏目,互动回应栏目应提供提交咨询建议的功能,严禁使用自动回复联系方式的形式。四是对政务新媒体进行自查,及时清理“僵尸”“睡眠”账号,对功能单一、功能重复、关注度不高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整合。

各级各部门要从群众需求出发,不断提升内容质量、优化办事服务、强化政民互动,有力提升政务新媒体权威性、服务性、互动性,注重办事服务类政务新媒体运维和管理,切实为群众提供优质便捷办事渠道。

(三)认真落实整改工作。对在普查中发现的不合格网站(附件 1 )和政务新媒体(附件 2 ),有关单位要认真分析问题原因,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认真落实整改工作,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同

类问题。同时,各区县、各部门要认真研读检查指标,对易出现问

题的检查指标,不定期开展检查工作,确保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

健康有序发展。

各区县、各部门要针对通报问题立即开展整改工作,有关问题整改和通报要求落实情况,于 12 月 23 日前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后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市大数据局电子政务科。

联系人:吴超,3180150

附件:1.第四季度政府网站普查不合格名单

2.第四季度政务新媒体普查不合格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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