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沂源县人社局:以政务公开助力社保扶贫取实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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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沂源县社保中心根据省、市、县各级精准扶贫政策要求,结合自身职能,主动作为,认真履职,精准施力,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参加社会保险政策,确保全县精准扶贫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养老保险“应保尽保”,为全面落实“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是建立三级审查制度和动态管理制度。主动与县扶贫办对接,提取全县贫困户信息数据,进行社保系统数据筛选核实工作。对社保系统无法比对和筛选的数据,下发到各镇、街道落实参加社保情况,形成村(居)到户逐人核对、镇(街道)初步审查、县社保中心最终复核的“三级审查”工作模式,确保基础数据准确无误。按月汇总各镇、街道报送的《沂源县社保扶贫信息动态检测表》,重点核实贫困人员中参加职工保险、在校生、应征入伍等情况变化。对部级扶贫信息平台涉及的21555条和省级精准扶贫信息系统涉及的31648条贫困人员数据,进行逐人逐条基础信息数据维护,做到人员信息及时更新,实现社保扶贫数据的动态管理。 二是落实应保尽保、应发尽发、应领尽领。做到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按300元/年的标准,全部纳入居民养老保险政府代缴。开展精准扶贫人员待遇预警工作,确保符合条件年满60周岁的贫困人员按时领取到养老金。每月通过社保系统提取到龄领取居民养老待遇贫困人员清单,以待遇预警形式下发至各镇、街道,按时兑现养老金。采取政策找人方式,与县残联对接,提取全县重度残疾人(一、二级)名单,落实符合条件的人员提前5年领取居民养老待遇政策。 三是推动工伤预防工作。积极开展工伤预防宣传工作,采取多种渠道加强正向引导,有效降低了工伤事故的发生率,避免了因工伤伤害致贫、返贫现象的发生。推动工伤保险覆盖面。努力促进新增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扩大工伤保险覆盖面,依法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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