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9-1780732 |
| 关键词: | 全县 工作 一户 | 发文日期: | 2019-08-30 08:17:13 |
| 有效性: | 有效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源政字〔2019〕49号 |
| 主题分类: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给予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 发布日期:2019-08-30 08: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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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给予沂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记集体三等功的决定
源政字〔2019〕49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近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持续转变作风,立足本职工作,服务大局,干事创业,有力地促进了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紧紧围绕全县重点工作,在全县危房改造工作中,精心组织安排,夯实工作责任,严把质量标准,强化调度督导,确保鉴定一户、改造一户、修缮一户、验收一户。自2016年以来,累计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409户,其中2018年完成改造农村危房5307户,约占全省年度总任务量的1/5,搬离安置2202户,获得国务院大督查激励奖。为激励先进、鼓舞干劲,进一步调动全县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经研究决定,给予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记集体三等功一次。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县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开拓创新,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8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