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非法集资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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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 特征:(1)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2)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3)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4)向社会公众(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2、非法集资的主要表现形式。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从目前案发情况看,主要包括债权、股权、商品营销、生产经营等四大类,主要表现有以下几种形式:(1)借种植、养殖、项目开发、庄园开发、生态环保投资等名义非法集资;(2)以发行或变相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等权 利凭证或者以期货交易、典当为名进行非法集资;(3)通过认领股份、入股分红进行非法集资;(4)通过会员卡、会员证、席位证、优惠卡、消费卡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5)以商品销售与返租、回购与转让、发展会员、商家联 盟与“快速积分法”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6)利用民间“会”、“社”等组织或者地下钱庄进行非法集资;(7)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构造的“虚拟”产品,如“电子商铺”、“电子百货”投资委托经营、到期回购等方式进行非法集资;(8)对物业、地产等资产进行等份分割,通过出售其份额的处置权进行非法集资;(9)以签订商品经销合同等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0)利用传销或秘密串联的形式非法集资;(11)利用互联网设立投资基金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12)利用“电子黄金投资”形式进行非法集资。 3、非法集资的典型手段。 非法集资的手法花样翻新,主要有以下六种典型手段: (1)假冒民营银行的名义,借国家支持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金融机构的政策,谎称已经获得或者正在申办民营银行的牌照,虚构民营银行的名义发售原始股或吸收存款。 (2)非融资性担保企业以开展担保业务为名非法集资,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发售虚假的理财产品,二是虚构借款方,以提供借款担保名义非法吸收资金。 (3)以境外投资、高新科技开发旗号,假冒或者虚构国际知名公司设立网站,并在网上发布销售境外基金、原始股、境外上市、开发高新技术等信息,虚构股权上市增值前景或者许诺高额预期回报,诱骗群众向指定的个人账户汇入资金,然后关闭网站,携款逃匿。 (4)以“养老”的旗号,表现为:一是以投资养老公寓、异地联合安养为名,以高额回报、提供养老服务为诱饵,引诱老年群众“加盟投资”;二是通过举办所谓的养生讲座、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发放小礼品方式,引诱老年人群众投入资金。 (5)以高价回购收藏品为名非法集资。以毫无价值或价格低廉的纪念币、纪念钞、邮票等所谓的收藏品为工具,声称有巨大升值空间,承诺在约定时间后高价回购,引诱群众购买,然后携款潜逃。 (6)假借P2P、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名义非法集资。即套用互联网金融创新概念,设立所谓P2P网络借贷平台、虚拟货币交易平台,以高利为诱饵,采取虚构借款人及资金用途、发布虚假招标信息等手段吸收公众资金,突然关闭网站或携款潜逃。 4、如何预防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通常采用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具有一定的诱惑性和欺骗性。面对非法集资的陷阱,我们要做到:一要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提高识别能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的投资项目进行冷静分析,避免上当受骗。二要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是否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是否承诺回报,非法集资行为一般具有许诺一定比例集资回报的特点;是否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性质。三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四要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五要对高息“诱饵”不动心。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每当遇上诸如此类“天上掉下来的馅饼”,千万得悠着点儿,更不能因为看到别人发了财眼红,抵挡不住诱惑盲目跟风。 非法集资大多借助传销手段,由于多是亲戚、朋友、熟人介绍、推销,一方面,容易取得信任;另一方面,碍于面子也不便推辞,这种方式更容易在民间渗透,危害也更广。因此,面对熟人的好心和善意推销,得多长个心眼儿。在公开审理的非法集资案件中,有个别是约90%的家庭参与了非法集资。不少人参与集资的原因是看到他人参与且获得了高额利润,于是纷纷加入,甚至借钱参与。这是盲目从众的心理,既没有考察被投资企业和项目的实际情况,也没有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往往付出惨重的代价。 5、发现非法集资线索,该采用什么方式向什么部门进行举报? 我县接受举报的部门是县公安局经侦大队,举报电话是3230659,还可以通过信函和上门举报的方式。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地址是:南麻老街17号历山街道办事处院内。一经查实,符合条件的,将根据《沂源县非法集资案件举报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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