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沂源县秦石花岗岩有限公司实施关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9-1664960 |
| 关键词: | 公司 政府 关停 | 发文日期: | 2019-04-26 11:16:17 |
| 有效性: | 有效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源政字〔2019〕17号 |
| 主题分类: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对沂源县秦石花岗岩有限公司实施关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4-26 11: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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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沂源县秦石花岗岩有限公司实施关停的通知
源政字〔2019〕17号
沂源县秦石花岗岩有限公司:
鉴于你公司目前开采境界外分布公益林,处于我县生态脆弱区,继续开采会对周边环境造成破坏,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山石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79号)中“对现有的普通建筑石材矿山,生产规模不足10万吨/年或剩余资源储量服务年限不足2年的,采矿许可证或安全生产许可证到期后一律不再延续,由市、县政府责令关停”的要求,现对你公司予以关停。
请你公司接此通知后,按照要求,立即做好矿区生态环境修复、土地平整、设备拆除清理等矿山关停前期准备工作,并妥善遣散从业人员。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