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周清秀等14名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9-1649126 |
| 关键词: | 职务 主任 原县 | 发文日期: | 2019-02-08 14:14:53 |
| 有效性: | 有效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源政任〔2019〕2号 |
| 主题分类: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任免周清秀等14名工作人员职务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2-08 14: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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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任〔2019〕2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任免周清秀等14名工作人员职务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县政府决定,任命:
周清秀为县文旅融合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齐爱美为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志叶为南麻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周清秀的原县旅游发展局副局长、风景名胜区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旅游服务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齐爱美的原县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安宏的原县广播电视局副局长、沂源电视台台长职务自然免除;
崔传生的原县粮食收储营销中心副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陈 明的原县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张宗刚的县荒山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职务,原县林业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崔维朴的原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职务自然免除(原职级不变);
王焕芬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主任职务(原职级不变);
朱化利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原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原职级不变);
岳顺堂的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职务,原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原职级不变);
崔 锋的南麻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石运忠的西里镇政协工作室主任职务;
宗 浩的东里镇政协工作室主任职务。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19年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监委,县法院,县检察院。
县工商联。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2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