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12370323F49088532B/2019-0183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组配分类: | 公示公告 |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序号19)整改销号的公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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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编号:D370000201811270081
沂源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1月,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信访交办件(序号19)指出淄博市沂源县南麻镇沂河嘉园小区西侧的五谷丰登饭店,油烟、噪声扰民。针对存在的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现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整改措施 1、责令该饭店立即对餐饮油烟设施进行彻底清理,并按规定要求定期清理油烟净化设施(至少每3个月清洗1次);责令3日内对风机实施隔音处理,最大限度降低噪音对居民的影响。 2、责成历山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督促该饭店按时限、按标准整改到位;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严格按照餐饮油烟、噪声、污水等治理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规范运行,达到标准要求。 二、整改完成情况 (一)关于油烟问题。经过整改,五谷丰登饭店已对已对油烟设备进行彻底清理,并承诺按照时间节点定时清洗。 (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责成历山街道严格落实属地责任,督促该饭店按时限、按标准整改到位;责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环保局严格按照餐饮油烟、噪声、污水等治理标准,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施规范运行,达到标准要求。 三、下一步措施情况 下一步我单位将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保证油烟排放达标清洗合格,严格杜绝油烟、噪音等方面的问题。 公示期限自2019年12月3日至12月9日,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建议。
沂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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