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五批)

发布日期:2018-09-06浏览次数:字体:[ ]

山东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八组信访举报记录表(第五批)

受理
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责任人被处理

     情况

58

沂源县历山街道东北麻小区北侧一家废品收购站噪声、异味扰民。

沂源县

大气、噪声

    经调查核实,该废品收购站为沂源县历山街道办事处繁荣废品收购站,经营者为历山街道东沙沟居民高庆志,于2008年从东北麻村民手里租赁此场地,一直从事废旧物品收购,仅有工商营业执照,无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及环保手续。经现场查看,该废品收购站位于东北麻小区楼房北侧,与小区楼房间距不足10米,无打包、分拣车间,所有废品露天存放,场地未硬化,一些废品长时间堆放产生轻微异味,对周边居民造成影响。日常经营过程中,在分拣、打包塑料、玻璃、金属等废品和销售运输、废物交易过程中产生一定噪音,影响居民生活。

属实

    1.责成相关镇办、单位对该废品收购站予以关停取缔,于一周内完成废品搬迁,并将现场整改到位。
    2.责成相关镇办、单位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鉴于历山街道落实环保属地责任不到位,责令历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王富国作出书面检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不到位,责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张发军作出书面检查。

0825-1

淄博市沂源县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常年向大气排放恶臭气味。

沂源县

大气

    一、企业基本情况
      瑞阳制药有限公司位于沂源经济开发区,处在环境空气二类功能区,距离西河北村居民区200米。该企业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污水处理及车间有组织废气每月检测一次,对厂界无组织废气每半年检测一次。所有检测数据显示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二、恶臭气味的产生环节及治理情况
      1.产生环节。该企业产生恶臭气味的环节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二是污泥压滤过程中产生的异味;三是生产车间生产原料药过程中产生的异味。
      2.异味防治设施。① 对污水处理池进行密闭,废气收集后经降温洗涤、低温等离子、催化氧化、喷淋吸收后由3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②污泥压滤采用高压隔膜压滤机,进料、卸料过程在全密闭空间中进行,产生的废气集中收集后通过碱水喷淋后由2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污泥压滤后即时运送至厂内锅炉进行焚烧。③生产车间密闭生产,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异味废气集中收集后经深度冷凝+活性炭纤维吸附后经35米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3.恶臭气体近期检测情况。2018年6、7、8三个月该企业委托山东新石器检测有限公司对企业有组织及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3次检测结果均达标排放。
      三、现场检查情况
      2018年8月26日,经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正常生产,异味治理设施正常运转,无治理设施擅自停运现象,厂界及厂界周边范围内无明显异味。污水处理系统异味治理设施正常生产,生产车间VOCs排气筒在线监测设备已完成安装,目前处于试运行阶段。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人员于2018年8月26日,对企业周边村庄村民进行了关于瑞阳制药有限公司异味污染的调查。通过对10户居民的回访了解,10户居民均表示企业正常生产未对其生活造成影响。

不属实

    1.责成县环保局进一步加大对该企业的现场检查与环境监管力度,确保企业达标排放。
    2.责令企业加强对异味治理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增加第三方检测频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异味扰民现象发生,尽快联系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生产车间VOCs排气筒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督促企业继续对现有环境治理设施进行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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