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8-1392815 |
| 关键词: | 教育督导 主任 办公室 局副局长 县政府 | 发文日期: | 2018-04-12 09:11:53 |
| 有效性: | 有效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源政办字〔2018〕32号 |
| 主题分类: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4-12 09: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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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办字〔2018〕32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教育督导条例》,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县教育督导体制,经县政府研究确定,成立沂源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研究制定教育督导政策措施;审议教育督导总体规划和重大事项;统筹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向县政府提出县督学建议名单;发布我县教育督导报告。
二、组成人员
主 任:张莹莹 副县长
副主任:耿 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法制办公室
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林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委 员:任正花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事业
单位监督管理局局长
宋立波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王春梅 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戴 群 县科技局副局长、知识产权局局长
郑功军 县公安局副政委
刘志锋 县财政局党组成员、总会计师
史新明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王建玲 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周在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左新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计划生育
协会办公室主任
姜克明 县审计局副局长
朱秀兰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
张 涛 县规划局副局长、勘察测绘管理中心主任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具体工作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承担。
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办公室提出,报委员会主任批准,由委员会行文公布。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