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8-1386906 |
| 关键词: | 项目 入库 投资 单位 立项 | 发文日期: | 2018-03-29 16:22:08 |
| 有效性: | 有效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发展改革局 | 发文字号: | 源政办字〔2018〕28号 |
| 主题分类: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3-29 16: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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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办字〔2018〕28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全县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管理,促进全县固定资产投资平稳增长,切实发挥好投资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补短板、防风险的关键作用,根据省市投资工作部署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项目筛选和调度分析工作。县发展和改革局牵头梳理了2018年度全县110个市县重大项目、立项项目和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县直部门单位重点项目中未纳入统计库项目情况,形成了《沂源县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未入库项目汇总表》(已印发,以下简称《未入库项目汇总表》),各单位要按照责任分工,全面厘清项目未入库原因,督促项目单位抓紧完善手续,确保项目按时入库。同时,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全面摸清本辖区、本领域内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底数,除对照《未入库项目汇总表》进行梳理排查外,还要将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已开工未立项未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列入重点统计排查范围,建立准确的信息台账和清单,并填报《沂源县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已开工未立项未入库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汇总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已开工未立项未入库项目汇总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推进情况实行周调度上报制度,各单位要于每周一下午3点前,根据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填写《未入库项目汇总表》《已开工未立项未入库项目汇总表》,经主要负责人审阅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分别报至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联系电话:3241810、3230608),汇总审核后报县政府领导。
二、切实做好项目统计入库工作。从今年2月份开始,全市全面实行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改革,新增项目入库必须同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项目立项文件、施工合同和有实物工程量的施工现场照片,并且实行盖章、签字负责制度。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要加强与统计部门沟通对接,切实摸透本辖区、本领域内每个项目未入库的原因,分门别类指导项目单位做好项目统计入库工作。对暂时不符合入库要求的项目,要持续跟踪推进,采取有效措施,督促项目单位完善入库所需手续材料,帮助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具备条件后尽快完成入库工作,全面体现投资成果,实现投资应统尽统。项目具备入库条件后,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要于3个工作日内将项目入库的相关材料报送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
三、切实做好督导考核工作。从3月份开始,实行月通报制度,每月月底,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统计局汇总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当月入库项目个数和固定资产投资增幅情况,报县政府督查室在全县通报,通报情况作为当月全县投融资考核的重要参考。县发展和改革局要按照全县《2018年以市场为导向的投融资体制机制重点突破工作考评排名办法》要求,对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县直有关责任部门投融资工作落实情况,实行一月一考核,每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反馈给县委改革办,计入全县“全面深化改革要率先突破”考核成绩;对于发现的符合入库条件而未入库项目,在当月全县“重大项目建设要率先突破”考核中,每个扣3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汇总表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8日
附件
沂源县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已开工未立项未入库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汇总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法人 单位 | 建设 性质(新建、 改建或扩建) | 开工时间 (或预计开工时间) | 总投资 (亿元) | 2018年计划 投资 (亿元) | 截止2017年底累计完成投资(万元) | 今年1-* 月份完成投资 (万元) | 是否为市 重大项目 | 是否为县 重大项目 | 未入统计系统项目库原因 | 入库时间(当前已入库的填写具体入库日期,尚未入库的填写计划日期) | 责任 单位 | 项目 联系人 | 联系 电话 | 备注 | ||||
建设单位 是否有本地注册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或营业执照) | 是否立项(已立项 的填写 立项文号) | 是否已签订施工合同(或签订设备购置合同) | 施工 现场 是否 有实物工程量 | 营业执照、立项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是否为一个 建设单位 | ||||||||||||||||
一、总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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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总投资500-5000万元项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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