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D370000201811230002 | 淄博市沂源县石桥镇茅子峪村西山,2016年镇政府以扶贫的名义建养殖场,毁坏耕地,破坏生态。 | 沂源县 | 生态,土壤 | 11月24日,沂源县组织石桥镇、县畜牧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1.群众反映的问题实际是2016年在淄博市环保“百日行动”中,石桥镇为解决部分禁养区养殖户搬迁问题而设立的项目,由沂源县勤旺养殖合作社牵头,流转茅子峪村土地90余亩建设高标准生态养殖小区,土地流转费用已支付到2018年底,并到村、到户。2017年,在项目手续办理过程中,沂源县出台了畜禽养殖新“三区”划分标准,该项目区域被划入控养区,按照规定,控养区内不允许再新建畜禽养殖场(区),该畜禽养殖项目废止。为利用好已流转土地,勤旺养殖合作社决定在该地块新建农业设施大棚进行室内水果种植,2017年勤旺养殖合作社将90亩土地分为3个地块,其中2个地块平整基本完成,1个地块因资金问题未平整到位,搁置至今。 | 属实 | 1.责令勤旺养殖合作社尽快筹措资金,推动大棚水果项目建设。 2.责成石桥镇督促勤旺养殖合作社加快大棚水果项目建设,确保土地尽快得到有效利用。责成石桥镇、县国土局加强土地利用监管,防止毁坏耕地、破坏生态行为发生。 | 无 |
| 2 | X370000201811230007 | 淄博市沂源县鲁村镇北冯家沟村两委成员在鲁村四村水源地、吃水井旁养殖肉牛,严重污染水源。 | 沂源县 | 水 | 11月24日,沂源县组织鲁村镇、县畜牧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反映的鲁村镇北冯家沟村两委成员养牛户为陈某某,任村委委员、妇女主任。从2005年8月起,陈某某在北冯家沟村村西进行肉牛养殖,养殖点位于邻村鲁村四村吃水井西北350米处,目前存栏36头,按标准建设了防渗漏储粪棚和污水池,未发现污水外溢。鲁村四村吃水井为农村分散式水源地,封闭式大口井。按照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沂源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方案的批复》及《沂源县农村“单村联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报告-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指南》规定,吃水井半径30米圆形区域为地下水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陈某某养殖点距鲁村四村吃水井350米,不在地下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 | 属实 | 1.责令陈某某养殖户严格按照标准要求抓好日常粪污处理,确保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规范运行。 2.责成鲁村镇、县畜牧局加强日常监管,加大巡查力度,确保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规范运行,督促养殖户对养殖粪便和污水进行日产日清,坚决杜绝污水外排。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