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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第二次拨付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中央资金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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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承建企业淄博极有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江苏点石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三家承建企业申请。2018年12月5日,由县商务局会同县财政局、县扶贫办聘请商务部特聘电子商务进农村考核专家山东外贸职业学院口碑学院院长孟波、省商务厅特聘电商专家山东省电子商务促进会培训部部长王红卫、省商务厅特聘电商专家滨州学院副教授刘国光对项目进度进行评审,并形成专家建议。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截止2018年10月底,标一极有鲜公司完成了项目建设的75%,标二点石公司完成了项目建设的65%,标三电子商务中心完成了项目建设的55%。根据考核标准拨付资金比例不低于40%和按照合同约定在中期验收前需要拨付合同金额的60%的要求,拟根据合同金额乘以项目进度乘以合同拨付系数减去前期拨付资金进行拨款,拨付给标一极有鲜公司79万元;拨付标二点石公司20万元;拨付标三电子商务中心8万元,总计拨付中央项目资金107万元。 公示期:12月20日—12月26日。 监督电话: 沂源县商务局 0533—3241930 沂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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