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沂源时讯>政策文件
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18-1599609
关键词: 信息 公开 情况 单位 结果 发文日期: 2018-12-17 14:37:55
有效性: 有效 备案号:
发文机构: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18〕14号
主题分类: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8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8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有关事项的通知

源政办字〔2018〕147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做好本年度政务公开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为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主要包括“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和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的内容(具体指标见附件2);政务公开考核材料报送主要包括组织领导、制度建设、推进落实、保障监督及创新创优等方面内容(详见附件3)。

    三、考核方法

    考核主要根据各单位提报的证明材料,计算得分形成考核最终成绩。

    四、考核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中旬前被考核单位开展自查整改,2018年12月28日为被考核单位提报材料截止时间,2019年1月初考核成绩报县考核办。

    五、考核结果运用

    对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的考核结果反馈至各被考核单位;同时报县考核办计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成绩。

 

    附件:1.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名单.docx       

              2.2018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指标体系及说明.docx

              3.2018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报送材料清单.docx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14日

 

附件1

 

纳入政务公开考核单位名单

 

县编办、县信访局、县档案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教体局、县科技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出版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审计局、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食品药品监管局、县民宗局、县市民投诉中心、县法制办、县金融办、县残联、县老龄办、县广播电视局、县交警大队、县统计局、县物价局、县招商局、县旅游发展局、县经协办、县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资中心、县房管局、县水资办、县农机局、县扶贫办、县农发办、县畜牧兽医局、县水保局、县气象局、县服务业办、县供销社、县税务局、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县粮食局、县中小企业局、县公资中心、县供电公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自来水公司、南麻街道、历山街道、南鲁山镇、鲁村镇、大张庄镇、燕崖镇、中庄镇、西里镇、东里镇、张家坡镇、石桥镇、悦庄镇、经济开发区

 

附件2

 

2018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指标体系及说明

 

一、考核依据

考核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等法律法规,国家、省、市、县近年来发布的关于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的一系列文件,特别是《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7〕9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国办发〔2018〕1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山东省委办公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6〕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当前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1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推进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27号)等。

二、考核对象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三、考核指标

本次考核重点内容包括“五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和政务公开保障机制等5个方面。县直部门考核指标在镇(街道)考核指标的基础上,增设了共性指标和专项指标,保证考核指标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公平性。

考核指标采用五级树形结构,包括5项一级指标:行政权力运行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公开指标包括“决策公开”“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2项二级指标。

1.决策公开。决策公开指标包括“重大决策预公开”“会议公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3项下级指标。

重大决策预公开对考核对象制定重大决策过程中向社会征求意见以及对征集意见是否予以采纳做出的反馈进行考核。

会议公开是对考核对象涉及重大民生问题或社会关注度高的议题是否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会议进行考核。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是对各考核对象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总体情况进行考核。

2.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指标包括“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重大决策及政策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改革任务或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审计结果”2项下级指标。

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重大决策及政策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改革任务或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是对各考核对象国家、省政府、市政府、县政府重大决策及政策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改革任务或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执行过程和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审计结果主要是对各考核对象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专项审计报告以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等公开情况进行考核。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指标包括“‘放管服’改革”“财政信息”“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公共监管信息”6项二级指标。

1.“放管服”改革。“放管服”改革指标包括“权责清单”“规范性文件清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信息‘双公示’”“减税降费”“政务服务”6项下级指标。

权责清单包括本级政府及其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公开情况,以及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并公开。

规范性文件清理是对各考核对象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等标注情况进行考核。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对考核对象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情况、查处结果的公开情况进行考核。

信用信息“双公示”主要考核各考核对象“双公示”目录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公开情况。

减税降费包括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和政府性基金目录。

政务服务的考核包括服务入口、事项清单、办事指南规范性以及办理结果公示的情况。

2.财政信息。财政信息指标包括“财政预决算”“政府债务领域信息”2项下级指标。

财政预决算是考核政府和部门财政预决算统一平台或专栏的设置情况、2017年财政决算(含“三公”经费决算)和2018年财政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情况,以及月度财政收支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债务领域信息是对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以及本级政府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的公开情况进行考核。

3.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指标包括“项目批准信息”“项目实施信息”2项下级指标。

项目批准信息是对各考核对象批准服务信息和批准结果信息的公开情况进行考核。

项目实施信息是对各考核对象招标投标信息、征收土地信息、重大设计变更信息、施工有关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竣工有关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

4.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指标包括“住房保障领域”“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领域”“政府采购领域”“国有产权交易领域”“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5项下级指标。

住房保障领域主要对各考核对象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建设信息、保障性住房分配信息和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领域包括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公开情况。

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包括政府采购项目信息以及财政部门监督处罚信息的公开情况。

国有产权交易领域主要对各考核对象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主要包括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以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信息公开情况。

5.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指标包括“脱贫攻坚”“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教育”“基本医疗卫生”“公共文化体育”“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灾害事故救援”8项下级指标。

脱贫攻坚包括扶贫政策,扶贫规划,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信息,向特定区域特定群体公开贫困识别、贫困退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行政村要公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名单、扶贫项目实施情况。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包括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老年人福利、残疾人福利、儿童福利、孤儿基本生活保障、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等事项,全面公开救助对象认定程序、救助标准、福利补贴申领及申请审批程序等相关政策,有针对性地公开救助款物的管理使用、福利补贴发放等情况。

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信息;利益关系直接、现实矛盾突出事项相关政策、发展规划、经费投入和使用、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管理等信息;教育招生和收费信息。

基本医疗卫生包括重大疾病预防控制、国家免疫规划、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传染病疫情及防控等信息;疾病应急救助、健康扶贫政策落实情况;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开常规医疗服务价格、常用药品和主要医用耗材价格信息。

公共文化体育包括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绩效评价结果等信息;公开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体育彩票公益金安排使用等情况。

食品药品安全包括食品药品备案信息、药品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信息等。

环境保护包括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等信息;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政策措施、实施效果,污染源监测及减排,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调查处理,环境保护执法监管、投诉处理等信息;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预警提示信息,统筹做好重污染天气期间信息发布、舆情引导等工作。

灾害事故救援包括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推动做好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的公开工作。

6.公共监管信息。公共监管信息指标包括“国资国企信息”“安全生产信息”2项下级指标。

国资国企信息是对国有企业信息披露情况和国有企业监管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

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安全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等安全事故预警信息,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等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是为了满足社会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保障公众获得政府信息的重要制度。本次考核的重点在于各政府机关依申请公开办理渠道的畅通情况,考核内容包括渠道畅通性和依法答复情况两项内容。渠道畅通性主要是考核在线和信函渠道的畅通性。依法答复主要是考核信函和在线渠道答复时限、形式规范性和内容规范性。项目组将采用模拟暗访的方式对依申请公开的渠道畅通性和答复规范性进行验证。

(四)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公开。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指标包括政策解读、回应关切2项二级指标。

1.政策解读。政策解读的考核内容包括是否在政府网站设置专栏,解读文件发布的时效性,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关联性,是否落实领导干部解读、通过主流媒体扩大范围的要求等方面。同时还考核各考核对象是否采用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文件。

2.回应关切。回应关切包括舆情回应和互动交流两部分内容。舆情回应主要是考核回应渠道的畅通性、多样性、时效性以及回应内容的情况。互动交流主要是考核互动交流平台建设情况,以及互动交流内容设计、互动反馈、结果公开等情况。

(五)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公开。政务公开保障机制包括平台建设、基础建设、组织管理3项二级指标。

1.平台建设。平台建设指标包括政务微博和政务微信。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的考核内容包括各平台的开通情况、内容更新及时性、内容发布的原创性以及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情况。

2.基础建设。基础建设指标包括公开目录及指南、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3项下级指标。

公开目录及指南是对考核对象是否设置公开目录和目录查询便利性进行考核。公开指南的考核内容包括是否发布指南、内容完整度以及更新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指标的考核内容包括2017年度报告的可获取性,是否于次年3月底前发布以及是否涵盖《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的全部内容。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的考核内容包括指导和督促各公共企事业单位编制公开事项目录情况以及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情况。

3.组织管理。组织管理指标包括业务培训、工作推进2项二级指标。

业务培训主要评估2018年培训计划的制定和公开情况,以及组织实施的情况。

工作推进的评估内容包括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制发年度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文件,制定配套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计分方法

(一)县直部门、单位。县直部门考核指标分共性指标和专项指标,共性指标为涉及所有部门的工作;专项指标为某个或几个部门(县直部门多为牵头单位)特有的任务,按项设置附加分。有专项指标的部门所得总分数,按本部门考核指标总分值折合为百分制分数排名。例如,某部门专项指标总分15,得分8;共性指标总分80,得分70,最终得分为[(8+70)/(15+80)]×100=82.11分。

(二)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总得分按照实际得分计分,满分100分。

 

2018年沂源县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县直部门、单位版)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考核对象

行政

权力

运行

公开

(10)

决策

公开

(5)

重大决策预公开(2)

意见征集(1)

是否公开决策依据、决策草案(0.5)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提供意见反馈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0.5)

所有部门、单位

结果反馈(1)

是否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0.5)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0.5)

所有部门、单位

会议公开(2)

会议议题(1)

是否公开部门办公会议议题(1)

所有部门、单位

列席情况(0.5)

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情况(0.5)

所有部门、单位

议定事项(0.5)

是否公开会议议定事项并解读(0.5)

所有部门、单位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

栏目建设(0.5)

是否设置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门栏目或目录(0.25)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便于公众查找(名称规范性、分类、检索功能等)(0.25)

所有部门、单位

办理结果(0.5)

是否公开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0.25)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0.25)

所有部门、单位

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5)

国家、省政府重大决策及政策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改革任务或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2.5)

执行过程(1.5)

是否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0.5)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0.5)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0.5)

所有部门、单位

落实情况(1)

是否公开相关事项的落实结果(1)

所有部门、单位

审计结果(2.5)

审计报告(2)

是否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1)

县审计局

是否公开专项审计报告(1)

问题整改(0.5)

是否公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0.5)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放管服”改革(8)

 

 

 

 

 

 

 

 

 

 

 

 

 

 “放管服”改革(8)

权责清单(1)

权力清单(0.25)

是否公开本部门行政权力清单(0.25)

具有行政权力

事项的县级部门

责任清单(0.25)

是否公开本部门责任清单(0.25)

所有部门、单位

动态调整(0.5)

是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并公开(0.5)

所有部门、单位

规范性文件清理(1)

清理结果(0.5)

是否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0.5)

所有部门、单位

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等标注(0.5)

是否在已发布的文件上明确标注文件废止、失效等(0.5)

所有部门、单位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2.5)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

是否集中公开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0.5)

具有随机抽查

事项的县级部门

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清单要素是否完整(0.5)

抽查情况(1)

是否公开抽取情况和抽查结果(1)

查处结果(0.5)

是否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0.5)

信用信息“双公示”(1)

专栏设置(0.25)

是否在政府网站设立“双公示”专栏,并与本地信用网站“双公示”专栏链接(0.25)

具有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事项的县级部门

“双公示”目录(0.25)

是否编制并公开本部门“双公示”目录(0.25)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

信息(0.5)

是否在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0.5)

减税降费(1.5)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0.5)

是否发布县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0.25)

县财政局

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及资金管理方式等要素是否完整(0.25)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0.5)

是否发布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0.25)

县物价局

定价类别、收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依据、定价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执行机构等清单要素是否完整(0.25)

政府性基金目录(0.5)

是否发布县级政府性基金目录(0.25)

县财政局

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及资金管理方式等要素是否完整(0.25)

政务服务(1)

服务入口(0.1)

链接至“山东政务服务网(淄博市)”部门分厅(0.1)

所有进驻“山东政务服务网(淄博市)”的县级部门

事项清单(0.25)

是否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0.25)

办事指南(0.35)

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0.1)

基本信息、申请材料信息、办理流程、表格及样表下载、收费信息等基本要素是否完整(0.25)

办理结果(0.3)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是否按要求公示(0.3)

财政

信息

(3)

财政预决算(2.5)

专栏设置(1)

是否对财政预决算信息内容进行分类、分级(1)

所有部门、单位

预决算说明(0.25)

是否公开本部门预决算说明(0.25)

所有部门、单位

预决算表格(0.5)

是否公开本部门预决算表格,且部门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预决算细化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0.5)(0.5)

所有部门、单位

“三公”经费预决算(0.5)

是否公开“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预算要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决算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经费、组团数、人数,公务用车经费、购置数、保有量,公务接待经费、批次、人数,“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等信息(0.5)

所有部门、单位

财政收支信息(0.25)

是否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0.25)

县财政局

政府债务领域信息(0.5)

是否公开本地区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0.25)

是否公开本级政府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0.25)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4)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4)

 

 

项目批准信息(1)

批准服务信息(0.5)

是否公开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0.5)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批准结果信息(0.5)

是否公开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0.5)

项目实施信息(3)

招标投标信息(0.5)

是否公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0.5)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征收土地信息(0.5)

是否公开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0.5)

县国土资源局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0.5)

是否公开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0.5)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

施工有关信息(0.5)

是否公开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0.5)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规划局、县房管局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0.5)

是否公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0.5)

竣工有关信息(0.5)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0.5)

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审计局、县规划局、县房管局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4.5)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4.5)

住房保障领域(1.5)

项目建设信息(0.5)

是否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等(0.5)

县房管局

住房分配信息(0.5)

是否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0.5)

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0.5)

是否及时发布并解读住房公积金年度报告,并按季度发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财务以及风险状况等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0.5)

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领域(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0.5)

是否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0.5)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矿业权出让领域(0.5)

是否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0.5)

政府采购领域(1)

采购项目信息(0.5)

是否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0.5)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处罚信息(0.5)

是否公开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0.5)

国有产权交易领域(0.5)

是否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0.5)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0.5)

是否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以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信息(0.5)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社会

公益

事业

建设

领域(15.5)

 

 

 

 

 

 

 

 

 

 

 

 

 

社会

公益

事业

建设

领域(15.5)

 

 

 

 

 

 

 

 

 

 

 

 

 

社会

公益

事业

建设

领域(15.5)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2)

相关政策(1)

是否公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有关政策、救助对象认定程序、救助标准、办理流程(0.5)

县民政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房管局

是否公开养老服务补贴、困难残疾人补贴等有关政策、补贴条件、标准及申领程序等信息(0.25)

县残联、

县老龄办

是否公开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发放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0.25)

县民政局

基本数据(1)

是否按季度更新社会救助人数、标准及资金支出等具体内容(0.5)

是否公开养老服务补贴、困难残疾人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等社会福利补贴发放情况(0.5)

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老龄办

教育(2.5)

政策措施(1)

是否及时公开并解读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措施(1)

县教体局

职业教育(1)

是否及时公开本地区职业教育学校名录、专业设置、骨干专业、特色专业等信息(1)

民办学校(0.5)

是否及时公开本地区民办学校办学资质、办学质量管理、招生范围等信息(0.5)

基本医疗卫生 (2)

医疗机构院务公开(0.5)

指导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医院、妇幼卫生等县属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情况(0.5)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改善医疗服务行动(1)

是否及时公开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0.5)

是否及时宣传改善医疗服务典型和成效(0.5)

公共突发事件(0.5)

是否及时向社会公布突发事件报告、举报电话(0.5)

公共文化体育(1)

基本信息(0.5)

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0.5)

县教体局、县文化出版局、县广播电视局

公共文化体育名录信息(0.25)

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及绩效评价结果(0.25)

相关活动信息(0.25)

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0.25)

食品药品安全(2)

备案信息(1)

是否及时公开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的备案日期、备案企业(产品)、备案号等信息(1)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

监督抽检信息(1)

是否定期公开被抽检单位、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及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单位等监督抽检信息(0.5)

 

 

 

环境保护(5)

 

 

 

 

 

 

环境保护(5)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0.5)

是否公开环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审批指南(0.25)

 

 

 

县环保局

 

 

 

 

县环保局

及时公开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环评资质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决定等信息(0.25)

水环境、空气质量(1.5)

是否按月发布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0.5)

是否按月发布全县空气质量状况排名(0.5)

是否按月公开本地区集中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信息(0.5)

污染防治(1)

是否依法公开本县排污许可信息(0.25)

是否公开本县重点排污单位名录(0.25)

督促重点排污企业集中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情况(0.25)

是否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灾情预警提示信息,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是否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0.25)

水利信息(2)

是否及时公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及河湖保护情况(1)

县水务局

是否及时发布全市汛情、旱情、灾情以及预警信息(1)

灾害事故救援(1)

基本信息(0.5)

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0.5)

县民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安监局

救援信息(0.5)

是否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0.5)

公共监管信息(5)

国资国企信息(2)

信息披露(1.5)

是否按月公开县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0.5)

县财政局

依法依规公开县属企业经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县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县属企业负责人重大变动、年度薪酬,以及县属企业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1)

国企监管(0.5)

是否定期公示“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结果(0.5)

安全生产信息(3)

安全事故预警(0.5)

是否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公开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0.5)

县安监局

安全生产监管信息(1.5)

是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1)

是否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0.5)

建筑市场监管(1)

是否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公开执法检查、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结果、建筑市场主体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记录等(1)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依申请公开(10)

渠道

畅通性(3)

提交申请(3)

在线渠道(1.5)

是否开通在线申请渠道或提供电子邮箱申请方式(0.5)

所有部门、单位

在线渠道是否畅通(1)

所有部门、单位

信函渠道(1.5)

是否开通信函申请渠道,并提供受理机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1)

所有部门、单位

信函渠道是否畅通(0.5)

所有部门、单位

依法

答复

(7)

信函渠道(3.5)

答复时限(1)

是否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1)

所有部门、单位

形式规范性(1)

是否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答复(0.5)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出具书面告知书、答复书(正式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0.5)

所有部门、单位

内容规范性(1.5)

答复内容是否有文字性错误(0.5)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说明法律依据、理由(0.5)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告知救济渠道,并明确救济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0.5)

所有部门、单位

在线渠道(3.5)

答复时限(1)

是否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1)

所有部门、单位

形式规范性(1)

是否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答复(0.5)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出具书面告知书、答复书(正式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0.5)

所有部门、单位

内容规范性(1.5)

答复内容是否有文字性错误(0.5)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说明法律依据、理由(0.5)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告知救济渠道,并明确救济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0.5)

所有部门、单位

 

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20)

 

 

 

 

 

 

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20)

 

政策

解读(10)

 

 

 

政策

解读(10)

 

 

解读文件(3)

解读文件发布(2)

是否设置政策解读专门栏目(1)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相关解读材料(1)

所有部门、单位

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关联性(1)

是否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1)

所有部门、单位

解读情况(7)

解读形式(4)

是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2)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充分运用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2)

所有部门、单位

解读方式(3)

是否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3)

所有部门、单位

回应

关切(10)

政务舆情回应(3)

回应形式(2)

舆情回应渠道的多样性(1)

所有部门、单位

信息发布时效性和持续性(1)

所有部门、单位

回应内容(1)

回应是否引发媒体反弹或次生舆情,是否存在回应内容敷衍的情况(1)

所有部门、单位

政民互动(7)

平台建设(3)

是否使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或在部门网站设立互动栏目(1)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开展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2)

所有部门、单位

开展情况(4)

是否建立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及时公开反馈情况(2)

所有部门、单位

是否能够聚焦重要民生事项,鼓励开展政民对话、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互动栏目和主题活动(2)

所有部门、单位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20)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20)

平台

建设

(6)

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和客户端(6)

政务微博或微信(6)

是否开通政务微博或微信,并在门户网站提供微博链接(1)

所有部门、单位

政务微博或微信信息更新的及时性(1)

所有部门、单位

政务微博或微信发布内容是否与本部门工作相关(2)

所有部门、单位

利用政务微博或微信开展政民互动的情况(2)

所有部门、单位

基础

建设(10)

 

 

 

 

 

 

 

 

 

基础

建设(10)

 

公开目录及指南(3.5)

 

 

 

公开目录及指南(3.5)

公开目录(2)

是否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

所有部门、单位

公开目录是否与网站文件资料库、有关栏目内容关联融合,可通过目录检索到具体信息,方便公众查找(1)

所有部门、单位

公开指南(1.5)

是否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0.5)

所有部门、单位

公开指南是否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1)

所有部门、单位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3.5)

可获取性(1)

是否发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

所有部门、单位

发布时效(1)

报告是否于2018年3月底前发布(1)

所有部门、单位

内容全面性(1.5)

是否涵盖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1)

所有部门、单位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是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0.5)

所有部门、单位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

公开(3)

公开目录(1)

是否组织编制并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1)

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出版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环保局、县广播电视局、县旅游发展局、县房管局

公开内容(2)

是否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民生决策、服务指南、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2)

组织

管理

(4)

业务培训(2)

培训计划(1)

是否发布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1)

所有部门、单位

开展情况(1)

是否按照计划开展或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

所有部门、单位

工作推进(2)

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2)

是否发布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1)

所有部门、单位

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与本部门业务实际结合情况(1)

所有部门、单位

 

2018年沂源县政务公开考核指标体系(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版)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四级指标

五级指标

行政权力运行公开(10)

决策公开(5)

重大决策预公开(2)

事项目录(0.25)

是否发布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或明确重大决策事项范围(0.25)

意见征集(0.75)

是否公开决策依据、决策草案(0.5)

是否提供意见反馈渠道,广泛征求公众意见(0.25)

结果反馈(1)

是否及时反馈意见收集情况(0.5)

是否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未予采纳的理由(0.5)

会议公开(2)

会议议题(1)

是否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和政府全体会议议题(1)

列席情况(0.5)

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情况(0.5)

议定事项(0.5)

是否公开会议议定事项并解读(0.5)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1)

栏目建设(0.5)

是否便于公众查找(名称规范性、分类、检索功能等)(0.5)

办理结果(0.5)

是否公开办理复文全文或摘要(0.25)

是否发布建议提案办理的总体情况(0.25)

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5)

国家、省政府重大决策及政策部署以及政府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改革任务或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决定事项(3.5)

执行过程(2)

是否公开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1)

是否根据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公开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0.5)

是否公开督查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0.5)

落实情况(1.5)

是否公开相关事项的落实结果(1)

是否定期对重大行政决策的执行情况组织考核,公开考核结果(0.5)

审计结果(1.5)

审计报告(1)

是否公开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报告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0.5)

是否公开专项审计报告(0.5)

问题整改(0.5)

是否公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结果(0.5)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40)

 

 

 

 

 

 

 

 

 

 

 

 

“放管服”

改革(8)

 

 

 

 

 

 

 

 

 

 

 

 

 

“放管服”

改革(8)

权责清单(1)

权力清单(0.25)

是否公开本级行政权力清单(0.25)

责任清单(0.25)

是否公开本级责任清单(0.25)

动态调整(0.5)

是否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情况、机构和职能调整情况等,及时调整并公开(0.5)

规范性文件清理(1)

清理结果(0.5)

是否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0.5)

政策性文件废止、失效等标注(0.5)

是否在已发布的文件上明确标注文件废止、失效等(0.5)

“双随机、一公开”监管(2.5)

随机抽查事项清单(1)

是否集中公开本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0.5)

抽查依据、对象、内容、方式、比例和频次等清单要素是否完整(0.5)

抽查情况(1)

是否公开抽取情况和抽查结果(1)

查处结果(0.5)

是否按相关规定公开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结果(0.5)

信用信息“双公示”(1)

专栏设置(0.25)

是否与本地信用网站“双公示”专栏链接(0.25)

“双公示”目录(0.25)

是否编制并公开本级“双公示”目录(0.25)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0.5)

是否在做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示(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0.5)

减税降费(1.5)

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0.5)

是否发布本级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0.25)

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及资金管理方式等要素是否完整(0.25)

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0.5)

是否发布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0.25)

定价类别、收费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设立依据、定价部门、收费依据及标准、执行机构等清单要素是否完整(0.25)

政府性基金目录(0.5)

是否发布本级政府性基金目录(0.25)

项目名称、政策依据、执收部门及资金管理方式等要素是否完整(0.25)

政务服务(1)

服务入口(0.1)

链接至“山东政务服务网”部门分厅(0.1)

事项清单(0.25)

是否公开网上办事大厅服务事项清单(0.25)

办事指南(0.35)

是否发布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0.1)

基本信息、申请材料信息、办理流程、表格及样表下载、收费信息等基本要素是否完整(0.25)

办理结果(0.3)

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结果是否按要求公示(0.3)

财政信息(3)

财政预决算(2.5)

专栏设置(1)

是否设立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并对内容进行分类、分级(1)

预决算说明(0.25)

是否公开本级预决算说明(0.25)

预决算表格(0.5)

是否公开本级预决算表格,且预决算全部细化到支出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专项转移支付预决算细化到具体项目(0.5)

“三公”经费预决算(0.5)

是否公开本级“三公”经费预决算信息,预算要说明“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决算要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经费、组团数、人数,公务用车经费、购置数、保有量,公务接待经费、批次、人数,“三公”经费增减原因说明等信息(0.5)

财政收支信息(0.25)

是否按月公开财政收支情况,解读财政收支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预判财政收入走势(0.25)

政府债务领域信息(0.5)

是否公开本级债务限额和余额(0.25)

是否公开本级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0.25)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4)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4)

项目批准信息(1)

批准服务信息(0.5)

是否公开申报要求、申报材料清单、批准流程、办理时限、受理机构联系方式、监督举报方式等(0.5)

批准结果信息(0.5)

是否公开项目建议书审批结果、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结果、初步设计文件审批结果、项目核准结果、节能审查意见、建设项目选址意见审批结果、建设项目用地(用海)预审结果、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结果、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审批结果、施工许可(开工报告)审批结果、招标事项审批核准结果,取水许可、水土保持方案、洪水影响评价等涉水事项审批结果等(0.5)

项目实施信息(3)

招标投标信息(0.5)

是否公开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结果公示、合同订立及履行情况、招标投标违法处罚信息等(0.5)

征收土地信息(0.5)

是否公开征地告知书以及履行征地报批前程序的相关证明材料、“一书四方案”、征地批后实施中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等(0.5)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0.5)

是否公开项目设计变更原因、主要变更内容、变更依据、批准单位、变更结果等(0.5)

施工有关信息(0.5)

是否公开项目法人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信息,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信息、资质情况,施工单位项目管理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主要管理制度,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0.5)

质量安全监督信息(0.5)

是否公开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及其联系方式、质量安全行政处罚情况等(0.5)

竣工有关信息(0.5)

竣工验收时间、工程质量验收结果,竣工验收备案时间、备案编号、备案部门、交付使用时间,竣工决算审计单位、审计结论、财务决算金额等(0.5)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4.5)

 

 

 

 

 

 

公共资源配置领域(4.5)

住房保障领域(1.5)

项目建设信息(0.5)

是否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信息、农村危房改造和棚户区改造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信息等(0.5)

住房分配信息(1)

是否公开保障性住房分配政策、分配对象、分配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等信息(1)

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领域(1)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0.5)

是否公开土地供应计划、出让公告、成交公示、供应结果等信息(无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相关职能的县级政府此项指标不考核)(0.5)

矿业权出让领域(0.5)

是否公开出让公告公示、审批结果信息、项目信息等信息(无矿业审批权的县级政府此项指标不考核)(0.5)

政府采购领域(1)

采购项目信息(0.5)

是否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0.5)

监督处罚信息(0.5)

是否公开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监督处罚信息(0.5)

国有产权交易领域(0.5)

是否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价格、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0.5)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0.5)

是否公开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信息、市场主体信用等信息以及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中标结果等信息(0.5)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16.5)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16.5)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16.5)

 

脱贫攻坚(2.5)

资金分配(1)

是否公开扶贫相关政策、规划等(0.5)

是否在本级人代会结束60个工作日内公开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使用方案(0.25)

是否按要求公示扶贫资金分配和使用情况(0.25)

项目安排(1)

是否公开年度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安排及完成情况(0.5)

是否及时公开项目实施情况,包括扶贫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预期目标、实施结果、实施单位及责任人、举报电话、检查验收结果等(0.5)

识别退出及扶贫成效(0.5)

是否按要求公示贫困识别、贫困退出帮扶责任人、扶贫成效等信息(0.5)

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2)

相关政策(1)

是否公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有关政策、救助对象认定程序、救助标准、办理流程(0.5)

是否公开养老服务补贴、困难残疾人补贴等有关政策、补贴条件、标准及申领程序等信息(0.25)

是否公开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范围、发放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信息(0.25)

基本数据(1)

是否按季度更新社会救助人数、标准及资金支出等具体内容(0.5)

是否公开养老服务补贴、困难残疾人补贴、孤儿基本生活费等社会福利补贴发放情况(0.5)

教育(2)

义务教育(2)

是否于7月底前公开本行政辖区内各义务教育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等信息(0.5)

是否公开学校收费的类别、项目、标准、依据、范围、计费单位和批准机关以及监督电话(1)

是否在招生工作结束后及时公开招生结果(0.5)

基本医疗卫生(1.5)

医疗机构院务公开(1)

指导卫生监督、疾病预防控制、医院、妇幼卫生、社区卫生、乡镇卫生院等医疗机构院务公开情况(1)

改善医疗服务行动(0.5)

是否及时公开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落实情况(0.25)

是否及时宣传改善医疗服务典型和成效(0.25)

公共文化体育(2)

基本信息(0.5)

公共文化体育的服务保障政策、服务体系建设、财政资金投入和使用、设施建设和使用(0.5)

公共文化体育名录信息(1)

文化遗产保护、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名录、政府购买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目录、及绩效评价结果(1)

相关活动信息(0.5)

公益性文化服务活动、公益性体育赛事和活动、受捐款物管理使用(0.5)

食品药品安全(1)

监督抽检信息(1)

是否定期公开被抽检单位、抽检产品名称、标示的生产单位、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或者批号及规格、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单位等监督抽检信息(1)

环境保护(4.5)

建设项目影响评价(1)

是否公开环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审批指南(0.5)

及时公开项目环评审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环评资质的受理、审查和审批决定等信息(0.5)

水环境、空气质量(1)

是否按月发布本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无自行监测权限的可转发上级相关信息)(0.5)

是否按季度公开本地区集中生活饮用水水源监测信息(0.5)

污染防治(1.5)

是否公开本地区重点排污单位名录(0.5)

督促重点排污企业集中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等环境信息情况(0.5)

是否及时发布大范围重污染天气、灾情预警提示信息,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是否及时公开调查处理结果(0.5)

水利信息(1)

是否及时公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及河湖保护情况(0.5)

是否及时发布汛情、旱情、灾情以及预警信息(0.5)

灾害事故救援(1)

基本信息(0.5)

及时发布自然灾害、重大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与救援、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次生灾害预警防范等工作情况及动态信息(0.5)

救援信息(0.5)

是否及时发布灾害救助需求信息,救助款物和捐赠款物的数量、使用情况,救助对象及其接受救助款物数额,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等信息(0.5)

公共监管信息(4)

国资国企信息(1.5)

信息披露(1)

是否定期公开所管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指标、主要行业盈利、重大变化事项等情况(0.5)

依法依规公开所属企业经营情况、业绩考核结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所属企业改革重组结果及履行社会责任重点工作情况(0.5)

国企监管(0.5)

是否定期公示“僵尸”企业处置和亏损企业治理结果(0.5)

安全生产信息(2.5)

事故预警(0.5)

是否及时发布事故信息和安全警示提示信息,公开事故隐患挂牌督办信息、事故调查报告(0.5)

监管信息(1)

是否公开常规检查执法、暗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执法检查信息(0.5)

是否定期向社会公布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0.5)

建筑市场监管(1)

是否设立专题专栏,集中公开执法检查、建筑市场主体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记录等(1)

 

 

 

依申请公开(10)

 

 

 

 

 

 

依申请公开(10)

渠道畅通性(3)

提交申请(3)

在线渠道(1.5)

是否开通在线申请渠道或提供电子邮箱申请方式(0.5)

在线渠道是否畅通(1)

信函渠道(1.5)

是否开通信函申请渠道,并提供受理机构名称、通讯地址、邮编等信息(0.5)

信函渠道是否畅通(1)

 

依法答复(7)

 

 

 

 

 

依法答复(7)

 

信函渠道(3.5)

 

 

信函渠道(3.5)

答复时限(1)

是否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1)

形式规范性(1)

是否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答复(0.5)

是否出具书面告知书、答复书(正式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0.5)

内容规范性(1.5)

答复内容是否有文字性错误(0.5)

是否说明法律依据、理由(0.5)

是否告知救济渠道,并明确救济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0.5)

在线渠道(3.5)

答复时限(1)

是否在规定时限内予以答复(1)

形式规范性(1)

是否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答复(0.5)

是否出具书面告知书、答复书(正式文号并加盖单位公章)(0.5)

内容规范性(1.5)

答复内容是否有文字性错误(0.5)

是否说明法律依据、理由(0.5)

是否告知救济渠道,并明确救济机关名称、地址、时限等信息(0.5)

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20)

政策解读(12)

解读文件(4)

解读文件发布(3)

是否设置政策解读专门栏目(1)

是否文件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相关解读材料(2)

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关联性(1)

是否在政策文件页面提供解读材料页面入口,在解读材料页面关联政策文件有关内容(1)

解读情况(8)

解读形式(4)

是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2)

是否充分运用政府例行新闻发布会、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2)

解读方式(4)

是否从公众生产生活实际需求出发,对政策文件及解读材料进行梳理、分类、提炼、精简,重新归纳组织,通过数字化、图表图解、音频、视频、动漫等形式予以展现(4)

回应关切(8)

政民互动(8)

平台建设(4)

是否使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1)

是否可实现留言评论、在线访谈、征集调查、咨询投诉等功能(2)

是否标明了互动交流平台的开设宗旨、目的和使用方式等(1)

开展情况(4)

是否建立网民意见建议的审看、处理和反馈等机制,及时公开反馈情况(2)

是否能够聚焦重要民生事项,鼓励开展政民对话、政府开放日、网络问政等互动栏目和主题活动(2)

政务公开保障机制(20)

平台建设(9)

政务微博、政务

微信(9)

政务微博(4)

政务微博信息更新的及时性(2)

政务微博发布内容是否与本部门工作相关(1)

利用政务微博开展政民互动的情况(1)

政务微信(5)

政务微信信息更新的及时性(2)

政务微信发布内容是否与本部门工作相关(2)

利用政务微信开展政民互动的情况(1)

基础建设(7)

公开目录及指南(2)

公开目录(1)

是否设置政府信息公开目录(1)

公开目录是否与网站文件资料库、有关栏目内容关联融合,可通过目录检索到具体信息,方便公众查找(0.5)

公开指南(1)

是否发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并及时更新(0.5)

公开指南是否包括政府信息的分类、编排体系、获取方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名称、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箱等内容(0.5)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3)

可获取性(1)

是否发布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0.5)

是否整合各部门年度报告并统一发布(0.5)

发布时效(0.5)

报告是否于2018年3月底前发布(0.5)

内容全面性(1.5)

是否涵盖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1)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是否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0.5)

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2)

公开目录(1)

是否组织编制并公开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事项目录(1)

公开内容(1)

是否重点公开岗位职责、民生决策、服务指南、收费项目、工作规范、办事纪律、监督渠道等内容(1)

组织管理(4)

业务培训(2)

培训计划(1)

是否发布政务公开业务培训计划(1)

开展情况(1)

是否按照计划开展或参加政务公开业务培训(1)

工作推进(2)

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2)

是否发布2018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1)

实施方案或工作安排与本地区业务实际结合情况(1)

 

 

附件3

 

2018年沂源县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报送材料清单

 

一、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1.2018年度,本单位发布的政策文件列表。

 

序号

标题

文号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

公开网址

 

 

 

 

 

 

 

 

 

 

汇总

主动公开X件、依申请公开X件、不予公开X件,网上公开了X件

 

2.2018年度,本单位召开的所有部门会议、专题会议列表。

 

序号

政府会议、专题会议编号

公开网址(或平台媒介)

 

 

 

 

 

 

汇总

2018年共召开X次部门会议、X次专题会议;

共公开了X次部门会议、X次专题会议。

 

3.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单位领导分工情况,请提供本单位领导成员分工文件公开网址。2018年度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汇报及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请提供会议议程、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材料。2018年度本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请提供会议议程、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材料。

4.本单位是否明确并公开了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专职人员人数。请提供明确政务公开主管部门和工作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或文件公开网址。

5.本单位主动公开目录制定及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情况,需提供本单位所制定的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方案。

6.本单位制定的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流程的相关文件。

7.本单位制定的2018年度部署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建立协调机制的证明材料;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证明材料。

8.本单位2018年度重大决策事项目录公开网址及决策草案预公开网址。

9.2018年度本单位政策解读信息的主题和发布的渠道。如在互联网发布,请提供网站链接和截图;如通过其他渠道(如报纸、广播、电视节目等)发布和传播,请提供相关材料。

 

序号

政策解读信息主题

公开网址(或平台媒介证明材料)

 

 

 

 

 

 

 

10.本单位在政务公开推进机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制度化标准化建设、舆情回应、政策解读等方面创新工作或创新举措的有关材料。

二、县直部门、单位

1.本部门2018年内发布的所有政策文件列表。

 

序号

标题

文号

公开属性

(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

公开网址

 

 

 

 

 

 

 

 

 

 

汇总

主动公开X件、依申请公开X件、不予公开X件

 

2.本部门2018年内召开的所有部门办公会议列表。

 

序号

部门办公会议编号

公开网址(或平台媒介)

 

 

 

 

 

 

汇总

2018年共召开X次部门办公会议;

共公开了X次部门办公会议,

其中,发布新闻通稿形式公开了X次部门办公会议,

采取广播电视、网络和新媒体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开了X次部门办公会议

邀请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等列席部门办公会议X次

 

3.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领导分工情况,请提供本部门领导成员分工文件公开网址。2018年度本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听取汇报及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请提供会议议程、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材料。2018年度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研究部署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情况,请提供会议议程、会议纪要、领导批示等材料。

4.本部门是否明确并公开了政务公开工作机构,是否有专职人员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及专职人员人数。请提供明确政务公开工作机构相关证明文件或文件公开网址。。

5.本部门主动公开目录制定及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情况,需提供本单位制定的主动公开目录内容保障方案。

6.本部门制定的依申请公开的工作制度、工作规范和流程的相关文件。

7.本部门制定的2018年度部署安排政务公开工作的证明材料,如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等;建立协调机制的证明材料;利用各媒体平台、运用全媒体手段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证明材料。

8.本部门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的证明材料,如培训通知、会议消息报道、内部简报等。

9.2018年本部门全年共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按时答复的数量、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败诉案件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数。

10.本部门在政务公开推进机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制度化标准化建设、舆情回应、政策解读等方面创新工作或创新举措的有关材料。

注:

1.所提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真实有效,严禁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不得列入政务公开考核的优秀等次。

2.所提交的材料若是文件类,必须提供正式文号或便签纸签发证明;如果没有文号或非便签,该文件需在政府网站公开,提供相关链接和截图,否则为无效证明材料。

3.提报材料请制作成电子版于2019年12月28日前通过淄博市协同办公系统报至沂源县电政中心。联系人:刘相伟;联系电话:3241369。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