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源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8-1546848 |
| 关键词: | 局副局长 政府 办公室 主任 | 发文日期: | 2018-11-28 16:26:58 |
| 有效性: | 有效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源政办字〔2018〕14号 |
| 主题分类: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沂源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11-28 16:2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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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办字〔2018〕140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沂源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促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县政府确定成立沂源县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耿 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公室
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任明江 县法制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王保才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 华 县司法局副局长
蔡 洁 县财政局副局长
丛 飞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宋忠增 县国土资源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
周在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洪照 县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齐元琳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杨德运 县环保局总工程师
岳顺堂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安全
生产监察大队大队长
蒋永刚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总工程师
张明凤 县物价局副局长
赵敬涛 县规划局总规划师
张苍法 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具体承担行政争议审前和解工作,任明江同志兼任中心主任。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