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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县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18-1599902
关键词: 医共体 管理 工作 服务 卫生 发文日期: 2018-11-23 09:20:34
有效性: 有效 备案号:
发文机构: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18〕13号
主题分类: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推进全县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印发《关于推进全县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源政办字〔2018〕13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关于推进全县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推进全县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全面铺开我县医疗服务共同体建设工作,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完善和落实,促进城乡医疗卫生均衡发展,提升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市医疗联合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淄政办发〔2017〕36号),市卫生计生委等四部门《关于推进区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意见》(淄卫发〔2018〕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国家和省、市医疗联合体、医疗服务共同体(以下简称“医共体”)建设工作要求,以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为切入点,以推进分级诊疗工作为主线,以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改善群众就医感受和提高群众满意度为目标,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功能定位,细化工作责任,统筹县域内优质医疗资源,增强医疗机构发展活力,构建县、镇、村三级医疗机构共同参与、共同合作、共同发展的医疗服务共同体,实现县域医疗服务一体化、同质化,为群众看病就医创造更加高效便捷安全有序的诊疗服务,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以上的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在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领导下,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全县医共体组建、章程核准、运行监管以及审议和批准医共体年度财务预算与收入分配方案等工作。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1次会议,总结和通报医共体建设运行情况,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部署下一步工作。

三、组建方式和管理模式

按照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尊重意愿的原则,结合医联体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以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医院为牵头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成员单位,分别组建县人民医院医共体和县中医医院医共体(附件2),在运行过程中逐步将村卫生室纳入医共体,作为全县医共体建设的基层网点。医共体内各基层医疗机构第一名称不变,加挂牵头医院分院牌子。由牵头医院与各成员单位成立医共体理事会,作为医共体决策机构。医共体理事会设理事长1名,由牵头医院主要负责人担任,理事若干名,由医共体牵头医院院领导班子成员及各分院负责人担任。医共体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牵头医院,由牵头医院分管院长担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医共体管理日常工作。

医共体理事会负责医共体的行政管理、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绩效考核及收入分配等重大事项。制定、修改和完善医共体章程,确定医共体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运行制度并组织落实。建立医共体内不同层次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规范各类业务管理、应用和考核标准。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研究解决管理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医共体牵头医院负责按照医共体章程和理事会制定的运行制度,组织医共体内各单位开展工作。承担下级医疗机构学科标准化建设工作;与下级医院对接建立转诊绿色通道,承担危急重症和疑难复杂病症的诊疗任务,为下级医院上转患者提供优先诊疗服务;承担对下级医疗机构的业务指导,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卫生技术人员上下交流;承担医共体内部质量控制,做好接转诊的管理服务工作;承担下级医院学科建设工作任务,指导和培训新技术新项目应用,提升下级医院服务能力;承接基层申请的远程诊疗服务,对基层住院病人提出指导性的治疗方案;完成县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医共体理事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医共体成员单位(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上级医院指导下,负责开展好基本医疗服务,承担常见病、多发病及慢性病诊疗、康复和接转诊管理;与上级医院对接建立转诊绿色通道,做好病人上转工作,承接下转病人的治疗和康复;负责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组织实施;加强新技术新项目应用,提升诊疗服务能力;列出50种以上在牵头医院帮扶指导下能够尽力收治的疾病;完成理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工作内容

(一)统一人力资源管理。牵头医院成立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在医共体理事会指导下,统筹安排医共体内专业卫生技术人员使用管理,建立医共体内人才流转机制,鼓励牵头医院业务骨干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坐诊、查房、带教和学术讲座等活动,敦促下级医院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将相关工作开展情况在职称晋升、评先树优等方面予以体现。牵头医院每月至少派出1名副院级以上干部到医共体内下级医疗机构进行指导,指导时间不少于2天;每年至少派出5%的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开展工作,每名下派人员在基层累计工作时间不少于1个月,县级医院医务人员中高级职称聘任前,必须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累计满一年,作为聘任中高级职称的必要条件;科学制定培训进修周期,基层医疗机构每年至少派出1名医师到上级医院进修培训,在培训周期内,下级医院医师必须全部到上级医院进行不少于1个月的进修培训。

(二)统一财务绩效管理。牵头医院成立医共体财务绩效管理中心,按照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财务统一监管、独立核算的原则,建立财务统筹管理制度、财务内控制度、内部和外部审计制度;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合理确定绩效工资总量,适当向下派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倾斜,建立和完善适应基层卫生服务体系特点的医共体内薪酬分配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下派人员和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相关制度经医共体理事会共同研究通过后报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备案。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将对医共体双向转诊、业务量、医务人员流转、服务质量和水平、群众满意度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医共体根据工作需求每年编列计划,统一上报,医疗服务之外的收入不纳入医共体核算和分配。

(三)统一业务服务管理。牵头医院成立医共体业务服务管理中心,实现管理体系、质控体系、诊疗规范、转诊服务、业务考核“五个一致”和学科建设、内涵建设、技术水平、家庭签约、服务能力“五个提升”。依据各成员单位功能定位,以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诊疗与康复为重点,由牵头医院负责,依托县医疗专业质控中心各专业委员会,成立由医疗、护理、医院感染控制、检验、影像、药学等专业组成的医共体医疗质量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医共体内统一的疾病诊疗规范、医疗质量管理和质控评价指标体系,全面推行临床路径,对医共体内协作诊疗的病种要制定连续诊疗路径,促进医共体内医疗机构门诊住院临床诊断、临床用药、辅助检查、转诊服务等疾病诊疗工作的有效衔接,推进医共体内医疗质量管理的同质化。牵头医院要按照双向转诊工作要求,提高医共体内学科建设水平,重点针对基层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不全、学术水平不高、技术力量薄弱、优秀人才短缺的情况,在基础设施建设、人员下派、技术帮扶方面下功夫,帮助基层医疗机构完善科室设置。建立消毒供应中心、病理检验中心,为基层提供消毒供应和病理检查服务。落实分级诊疗,明确牵头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病种,完善转诊工作流程,打通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转诊患者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县级医院由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专科医生团队,与基层医疗机构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结对融合,形成1+1+1签约服务技术体系,提高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能力和质量。牵头医院要定期派出专业团队,对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医疗质量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考核,督促各单位严格落实各项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要制定医共体内业务发展规划和业务考核方案,每年对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业务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统一药品耗材管理。牵头医院成立医共体药品耗材管理中心,严格执行药品和耗材网上采购政策,加强医共体内各成员单位用药衔接,依据医共体各成员单位医疗业务情况,规范医共体内药品采购管理,实现医共体内药品采购目录、采购价格和配送结算“三统一”。进一步调整基层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政策,将县级医院可遴选药品范围全部下沉基层,每月使用基本药物数量不低于当月使用所有药品数量的50%,基本药物采购金额比例要求不做硬性规定。规范开展医共体内普通医用卫生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降低医疗耗材管理成本和卫生耗材价格。医共体内要制定长处方、延伸处方实施方案,明确处方病种和药品目录,并结合实际调整完善;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临床药师制度,将临床药师工作延伸至基层医疗机构,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医共体内牵头医院院内制剂可在医共体内统一使用。

(五)统一医保结算管理。牵头医院成立医共体医保结算管理中心,认真贯彻执行医保政策。积极探索沂源县医共体医保基金支付办法,加快推行总额预算下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医共体内住院费用继续实行按病种分值付费政策,适当提高所辖卫生院的病种等级系数。医共体所辖卫生院整体年度业务总量高于上年度的,医保以上年度医共体各单位统筹基金支付总额为基数,结合统筹基金预算增长率设定最低支付额度。当实际结算总额低于此额度时,根据考核确定的最终额度,按照淄博市风险备用金相关规定予以支付。鼓励探索医共体内门诊、住院按人头包干的方式确定总额指标,并建立“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进一步完善差别化的医保支付政策,对医共体内转诊的患者起付线连续计算,并适当提高报销比例。支持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深入开展,有偿服务包中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完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机制。在不增加患者负担的前提下,适当缩小不同级别医院之间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二级以下手术等诊疗项目价格差异,调动基层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的积极性。

(六)统一信息系统管理。牵头医院成立信息系统管理中心,依托淄博市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和沂源县健康云平台建设,积极推进“一码一卡通”服务,实现医共体内基本医疗、药品供应、医保结算、公共卫生服务等数据信息共享和互联互通,完善覆盖医共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医疗远程会诊中心、医学影像远程会诊中心、心电图远程会诊中心等远程医疗会诊中心建设,推进辅助检查结果互认,促进优质资源整合利用,让群众在基层可以享受上级医院专家服务,提高急危重症患者检出、转诊和救治服务能力,提高诊疗服务效率,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县域内医共体建设,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优化资源配置,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促进城乡医疗卫生均衡发展,减轻患者就医负担,改善群众就医体验,提升群众看病就医满意度的重要举措。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对该项工作的思想认识,将医共体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依据各自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县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业务管理、监管督导、考核考评和指导服务职能,推进医共体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在县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和县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依据各自职责,及时出台配套文件,保障各项措施有效落实。县卫生计生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牵头制定相关技术文件,完善医共体效果评估和绩效考核办法,做好医共体组织建设和运行监管。县机构编制部门要负责做好医共体内必要的编制调整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加强基金管理,做好医共体内人员聘用和流动管理,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县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落实补助政策,确保各项资金及时发放到位。县物价部门要研究制定促进医共体运行发展的价格支持政策。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共同协调解决医共体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三)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对医共体建设工作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等进行宣传,调动广大医务人员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引导群众转变就医观念和习惯,提高社会认可度,逐步形成良好工作氛围,推动医共体建设扎实有序开展。

 

附件:1.沂源县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沂源县医共体名单

 

附件1

              

沂源县医共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莹莹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高贵明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成  员:耿  旭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法制办公室主任、应急管理办公室办主任

            任正花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事业单位管理局局长

            宋立波  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

            朱化利  县财政局副局长、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元彦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医疗保险事业处主任

           李  岩  县国土资源局工会主席

           周在权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齐元琳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

           陈先利  县审计局副局长

          朱大伟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主任科员

          崔维朴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大队长

          郭传贤  县物价局副局长

          张庆胜  县委组织员办公室副主任

          高  涛  县移动公司副经理

          王国勇  齐商银行沂源支行副行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高贵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齐元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沂源县医共体名单

 

医共体名称

牵头单位

成员单位

县人民医院

医共体

县人民医院

县第二人民医院

县精神病防治院

大张庄中心卫生院

张家坡卫生院

石桥卫生院

悦庄中心卫生院

三岔卫生院

县中医医院

医共体

县中医医院

南麻卫生院

鲁村中心卫生院

燕崖卫生院

中庄中心卫生院

西里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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