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八批·沂源县) 

发布日期:2018-11-19浏览次数: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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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
情况
1X370000201811080014淄博市沂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超标排放。沂源县   2018年11月9日,沂源县组织县环保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调查核实,沂源县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位于县城东部,环保手续齐全。2014年9月,企业实施了垃圾渗滤液深度处理工程,2015年8月开始调试,设备运行不稳定。2017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指出了渗滤液未能稳定达标排放问题后,通过加大药剂量等方式,实现达标排放,但由于缺乏专业技术人员,运行费用较高,无法维持常态运行。2018年3月,将渗滤液设施设备及处理委托给专业的污水处理企业运营。2018年8月17日,生态环境部华东督察局指出渗滤液处理中存在问题,沂源县监管部门对企业依法进行了查处,县纪委监委对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进行了问责。为彻底解决问题,由县环保局牵头,邀请省市专家现场调研论证,企业采取了针对性措施,对现有设备进行了改造提升,安装了在线监测设备,整改工作已于9月20日前全部完成,在线监测数据指标均能够达到标准要求。11月7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下沉组就沂源县生活垃圾填埋场运行情况进行了督察,经现场取样检测,出水水质达到排放标准。属实    1.责成县监管部门加强对运营方的监管,及时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2.责令沂源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设备及管线维护,确保所有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污染物持续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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