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边督边改信息公开情况一览表(第三批·沂源县) 

发布日期:2018-11-14浏览次数:字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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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
情况
1D370000201811030075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孟坡村东侧的宏达石料厂和加成石料厂,只在夜间生产,生产过程粉尘很大。沂源县大气      11月4日,沂源县组织县国土局、南鲁山镇、县环保局等单位成立调查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群众反映的淄博市沂源县南鲁山镇孟坡村东侧的宏达石料厂和加成石料厂,实际为已关闭、正在按沂源县要求进行修复治理的沂源县宏达石料厂、沂源县孟坡加成石料厂。两处已关闭矿山在恢复治理过程中,需对危岩体进行削坡卸载,因治理任务重、时间紧,存在夜间作业行为;石料削坡卸载过程中产生扬尘,且治理项目区内土石尾料堆场较多,虽采取了洒水降尘、堆场覆盖等措施,但仍有扬尘产生。
属实      1.责令原采矿权人立即完善治理过程中产生的临时堆料场的篷盖,并加大洒水除尘等措施落实力度。目前,两处治理现场临时堆料场已篷盖到位,宏达石料厂新上雾炮设备1台。
  2.责成县国土局加强监管,依法查处不按批准的治理设计进行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并牵头组织对治理项目进行验收;责成县环保局加强对治理期间扬尘污染等问题的监督检查,确保治理期间不产生新的环境污染问题。责成南鲁山镇落实属地监管责任,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治理期间的环保监管,确保治理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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