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8-1283386 |
| 关键词: | 发文日期: | 2018-01-04 11:31:50 | |
| 有效性: | 有效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司法局 | 发文字号: | 源政办字〔2017〕14号 |
| 主题分类: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8-01-04 11:31:50
- 浏览次数:次
源政办字〔2017〕149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县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
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淄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办法(试行)》(淄政办字〔2017〕19号)有关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将“农田水利项目县工程”“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等2个事项从县政府2017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中调出。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