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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18-1283377
关键词: 教育 学校 教师 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工作 发文日期: 2018-01-04 11:25:01
有效性: 有效 备案号:
发文机构: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发文字号: 源政办字〔2017〕14号
主题分类: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源政办字〔2017〕140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沂源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

创建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推进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3日

 

 

 

沂源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

推 进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根据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转发<山东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市、县)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淄教督字〔2017〕13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推进教育质量均衡为根本目标,以促进教育管理水平均衡为突破口,以建设教育现代化为统领,建立和完善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长效机制,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二、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县教育体育现代化水平和综合实力明显提升,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义务教育实现更高水平的优质均衡发展,全面完成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工作。

三、重点任务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调整优化教育资源布局,深入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办学模式,加快城区学校建设步伐,切实解决城区部分学校规模超标、班级超班额问题。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推动骨干教师数达到标准要求。加强教育教学设施建设,着力解决个别学校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和生均辅助用房不足问题。高度重视学校文化建设,注重学校信息化水平提升,继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差距,全面提升全县城乡教育质量。

四、主要内容

(一)加大教育投入,逐步解决大规模学校问题。以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努力做到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合理,实现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统一、教师编制标准统一、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定额统一、基本装备配置标准统一。加快城区新建学校建设步伐,确保振华实验学校2018年秋季竣工并投入使用,2019年、2020年新建学校如期开工。探索解决城区大规模学校新思路,通过新建学校、压缩大规模学校招生数量、学生分流等多种途径逐步化解城区大规模学校问题。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努力创造条件提升小规模学校办学条件,有条件的镇(街道)可以逐步整合区域教育资源,撤并条件薄弱的教学点。

(二)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提高办学条件均衡水平。统筹财政资金和上级转移支付资金,积极支持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按照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办学条件标准,继续实施中小学布局调整、校舍维修改造、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学仪器设备更新工程,制定办学条件改善工作方案,做到一校一案、一校一策,实现城乡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不足及生均辅助用房不足等问题,缩小校际办学条件差距。

(三)启动智慧校园工程建设,提升农村学校信息化水平。建立健全支撑终身教育和个性化学习的数字化教育服务体系,全面提升教育信息化水平。加强县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组织教育信息化应用能力培训,提升全体教师应用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的能力和水平,重点提升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水平,缩小城乡教育信息化水平差距,为农村中小学提供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高效推送渠道和教育技术应用培训服务。

(四)实施城乡教育队伍均衡发展工程,促进师资力量均衡配置。进一步加大新教师招聘力度,实施农村紧缺教师配备计划,足额配备农村中小学紧缺师资和农村寄宿制学校卫生保健、安全管理人员;核增教师招聘计划,拓展新教师招聘空间,重点补充紧缺学段或学科所需的教师,2018-2020年每年招聘体育、艺术教师10人以上,尽快使所有学校体育、艺术专业教师数量达到规定标准,确保县内所有中小学开齐开足各类课程。加强各级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培养力度,培养一批县内名师。积极推进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加大跨校竞聘力度,深化校内竞聘上岗,建立竞争流动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着重引导部分学校音体美富余教师向短缺学校流动,化解配置不均衡问题。完善城乡交流机制,按照“统筹兼顾、政策引导、城乡互动、注重实效”原则,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通过开展城乡学校结对、教师交流、送教下乡、网络资源共享等措施,加大城乡教师交流力度。进一步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考核办法,健全交流轮岗激励保障机制,确保交流轮岗实效,每年参与交流轮岗人数不低于应交流人数的10%。加强教师编制管理,着力解决部分教师占编不顶岗现象和挤占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问题。

(五)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实现对教育质量均衡的有效引导。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制度,通过排查摸底各年龄段适龄儿童人数,合理调配各学校划片范围,做到全县范围内无择校现象,起始年级招生不出现大班额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设立各种形式的重点校或重点班,严禁在适龄儿童少年进入小学和初中时进行任何形式的考试和测查。在学籍注册、经费拨付等环节中,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办学规模,严格控制班额。进一步扩大优质高中指标生分配比例,引导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严格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考试管理规定,加强义务教育段学校考试管理和研究,发挥考试对教学的诊断、评价和促进作用。建立学生综合素质年度检测、公告制度,建立完善体现素质教育要求的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监测评价体系。树立科学的教育政绩观,不下达升学指标,不统计、不公布升学人数、升学率等信息,不依据升学考试成绩进行排名,不单纯以升学考试成绩奖惩学校和教师。

(六)深化课程与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大力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的课程管理,建立并落实课程实施评估制度,促进学校全面落实国家课程和省定地方课程,着力开发学校课程,不断完善三级课程体系。教育主管部门每学期对学校开展一次课程实施水平评估,保证区域内课程实施水平评估合格率达到100%。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打造高效课堂,以现代教育教学理论学习和课堂教学的微技能研究为重点,不断更新教师教育理念,优化教师课堂教学行为,建立育人为本的课程文化。加强德育课程建设,促进德育与学科教学有机融合,加强技术类、实践类、艺体类课程改革,培养学生欣赏美和创造美的能力,深入开展“学生阳光体育运动”,保证中小学生每天1小时校园体育活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发展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推进计划和实施方案,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各年度。要聚焦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措施,实施重点攻关,真正做到义务教育发展规划优先、投入优先、资源配置优先。要密切配合,协调联动,主要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工作一线,跟踪掌握进度,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实际困难。

(二)明确工作职责。县教体局负责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的统筹与调度,指导各学校制定推进方案,做到一校一案,落实推进责任;定期分析创建过程中的差距和问题,研究对策,协调抓好整改落实。县编办负责加强中小学编制管理,建立稳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补充招聘机制。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将推进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列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推动建立各类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倾斜的机制。县财政局负责建立健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经费保障机制,规范和完善教育经费转移支付制度,为统筹城乡和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财力保障。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县教体局根据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认真研究制定教师队伍建设相关政策,在教师补充、职称评定、福利待遇等方面对农村学校和城镇薄弱学校给予倾斜。县民政局、县残联做好残疾儿童及留守儿童的关爱及教育工作。县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国土资源、环保等部门负责认真研究落实相关政策,在学校规划、用地划拨和建设费用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完善机制体制。建立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激励机制,把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作为考核评价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依据。建立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机制,完善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信息库,加强对义务教育校际发展差距的监测,及时督促纠正区域内教育资源配置不当或学校差距过大的现象。

(四)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工作进行专项督导检查,督导情况及时通报,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区域内出现达不到义务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截留或挪用义务教育经费、不及时补充缺编教师、不按规定建立实施教师交流机制和举办重点校、重点班等问题,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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