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向县政府常委会汇报沂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并根据县政府常委会研究情况进行修改。
二、县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
三、完成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招标工作。
四、印发沂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实施方案和沂源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资金管理办法。
五、汇总财政、扶贫工作意见,并及时向县领导汇报工作情况、反馈工作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