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7-1200179 |
关键词: | 负责 工作 局局长 建设 工程 | 发文日期: | 2017-05-19 00:00:00 |
有效性: | 失效 | 备案号: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交通运输局 | 发文字号: | 源政办发〔2017〕18号 |
主题分类: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 发布日期:2017-05-19 00:00:00
- 浏览次数:次
源政办发〔2017〕18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加快推进公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全县公路建设步伐,优化路网结构,增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承载能力,现根据上级有关要求,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任务目标
力争到2020年完成境内国省道、县乡道大中修和危桥改造任务,建成“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县内国道、省道、县乡道比例更加优化,通达能力进一步提升。
1.实施国省道干线公路改建工程。配合完成沾临高速沂源段建设工作,实施沂邳线等部分国省道改扩建和大中修工程。
2.实施县乡公路改建工程。完成24条305公里县乡道大中修工程。
3.实施县乡公路45座危桥改造工程。
4.实施“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工程。新建和改造村级道路370公里,实现村内主要道路与临近公路通畅连接,村与村之间实现连接通达。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1.对村级公路网化工程进行补助。“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工程建设资金采取“省市县补助一块、镇(街道)筹集一块、村‘一事一议’解决一块、社会捐助一块”的方式筹措解决。省市县三级按照30万元/公里予以补助,其余资金由镇(街道)村自筹。
2.对骨干县乡道路两侧路域绿化进行补助。结合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对重点县乡道两侧进行绿化提升。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设计,驻地镇(街道)负责建设管护,县财政予以适当补助。
3.对旅游骨干道路沿线交通配套设施进行完善提升。根据道路设计要求,由县财政出资,镇(街道)负责承建和管护,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监督。
三、强化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沂源县公路建设指挥部(名单附后),负责研究和协调解决公路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公路建设工作稳步高效推进。各镇(街道)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全力做好任务承接、安排部署和协调配合,确保公路建设工程顺利实施。
2.明确责任分工。县公路建设指挥部负责工程的统筹协调,县国土、环保、林业、旅游等相关部门要立足工作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多方联动、协同共享、有效管理的工作机制,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合力。
各镇(街道)负责国省道和县乡道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地上附属物补偿、临时用地协调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工程。
3.强化资金保障。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强与上级交通部门的对接,做好补助资金的争取工作。县财政局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待工程竣工验收后,按验收审计结果将各级补助资金及时拨付各镇(街道)。
4.加强工作考核。县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督查调度,实行一月一调度、一月一排名的督查考核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按期完成各项公路建设任务。
附件:1.沂源县公路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2.沂源县公路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2日
附件1
沂源县公路建设指挥部成员名单
指 挥: 田晨光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指挥: 张志东 副县长
成 员: 李 刚 县公安局政委、副县级侦察员
徐炳杰 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宋传方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主任、落实革命老区政策协调办公室主任
周礼泽 县财政局局长
周仕猛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桑培林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孙洪成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杜 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赵 强 县水务局局长
张寿玉 县林业局局长
刘洪法 县文化出版局局长
武善锋 县审计局局长
郭 栋 县环保局局长
王文军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任 鸣 县广播电视局局长
唐晓伟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规划局局长
冯恩海 县房产管理局局长
王效峰 县水土保持局局长
王孔友 县公路局局长
于涛善 县通信传输局局长
刘明军 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颜京广 县消防大队教导员
卞振华 县供电公司总经理
马 金 县联通公司总经理
杨德君 县移动公司总经理
董瑞波 县电信公司总经理
张国强 县广电网络公司经理
崔 锋 南麻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利剑 历山街道办事处主任
曹洪星 南鲁山镇镇长
王文学 鲁村镇镇长
岳 伟 大张庄镇镇长
王世礼 燕崖镇镇长
刘茜茜 中庄镇镇长
张传源 西里镇镇长
陈传红 东里镇镇长
孙万波 张家坡镇镇长
任玉坤 石桥镇镇长
李玉刚 悦庄镇镇长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杜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苏江海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附件2
沂源县公路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县公安局:负责工程施工期间治安管理、维护施工秩序及所需危爆物品手续审批。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立项手续中所需社会稳定性风险分析及评估报告的批复;负责汇总立项所需手续,取得上级主管部门立项、批复;负责县乡公路项目立项审批手续办理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并保障工程项目所需资金支付。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项目涉及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手续办理,并负责政策解释等工作。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项目建设用地的土地预审、压矿、地质灾害评估、土地征用手续的办理;负责集体土地范围的土地征收及附属物的清点,协助镇(街道)做好清理工作。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相关建设手续办理,并负责协调地下管网、燃气管道迁移和保护工作。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公路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调度各成员单位工作,负责对指挥部成员单位的工作进行考核。
县水务局:负责项目所需防洪影响评价、占用河道、库容等相关手续办理,并负责做好工程竣工后占用河道修复的监督。
县林业局:负责项目涉及林地报批、树木采伐等相关手续办理。
县文化出版局:负责项目用地范围内文物保护意见书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手续,并负责文物勘探、文物保护等相关手续办理。
县审计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的变更、审计等相关工作。
县环保局:负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等手续办理。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项目安全预评价及批复手续,并负责项目实施中的安全监督。
县广播电视局:负责做好电视媒体的宣传报道工作。
县规划局:负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县房产管理局:负责国有土地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及附属物的清点,协助镇(街道)做好清理工作。
县水土保持局:负责项目水土保持评估及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等手续办理。
县公路局: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项目计划的对接及国省干线公路建设中的相关工作。
县交警大队:负责道路交通管制及信息发布。
县消防大队:负责项目消防手续办理,并负责项目实施中应急救援。
县供电公司:负责办理项目供电手续,保障工程建设用电;负责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电力设施的迁移和保护工作。
县通信传输局、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县广电网络公司:负责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光缆、杆线等通讯设施的迁移工作。
镇(街道):负责辖区内国省道和县乡道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征地拆迁、地上附属物补偿、临时用地协调等工作,并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村级公路网化示范县”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