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道规模的批复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7-1199892 |
| 关键词: | 公里 | 发文日期: | 2017-11-08 00:00:00 |
| 有效性: | 有效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源政字〔2017〕171号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乡道规模的批复
- 发布日期:2017-11-0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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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字〔2017〕171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乡道规模的批复
县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调整乡道规模的请示》(源交政字〔2017〕1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乡道燕中路(燕崖-杨家庄)9.777公里、翟李路(西里镇翟家庄-李家庄)3.407公里、博东路(博沂路-东鱼台)5.088公里、博毫路(博沂路-毫坪村)2.203公里、河社路(中庄镇河东村-社庄村)6.559公里、蒲花路(燕崖镇蒲峪-花峪村)4.162公里、博河路(博沂路-河套峪)3.146公里、石桐线(中庄镇石沟村-桐峪村)1.005公里调整为村道。其中,将博东路起点变更为华源路与博东路交叉路口,里程调整为4.632公里。
二、同意将乡道儒井路(儒林集-井子峪)21.849公里中新城路至青兰高速路段取直,里程调整为19.881公里;将乡道石圣路(石桥-圣佛山)7.669公里起点变更为博沂路与石香路交叉路口北,里程调整为7.837公里。
三、同意因道路重合原因,将燕安路(燕崖-安乐)5.041公里从乡道数据库中删除。
四、你局要根据工作需要,加强与有关镇(街道)衔接,明确道路管养职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7日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