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7-1199881 |
| 关键词: | 工作 政务服务 负责 管理 部门 | 发文日期: | 2017-10-28 00:00:00 |
| 有效性: | 有效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 源政字〔2017〕163号 |
| 主题分类: |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7-10-2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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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字〔2017〕163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
通 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沂源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7日
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沂源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问题的通知》(源机编〔2017〕10号)要求,撤销沂源县行政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建制,设立为沂源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为县政府派出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拟订全县政务服务工作方针、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县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中长期发展规划,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研究提出规范和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
(三)承担县政府部门(含单位,下同)政务服务事项集中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协调指导工作,监督进驻部门政务服务行为;协调衔接县政务服务中心与进驻部门以及进驻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部署,做好进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实施的相关协调工作。
(四)负责拟订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统筹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工作。
(五)负责受理对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相关工作的投诉举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监管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监管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中介服务机构,受理有关投诉举报。
(六)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窗口工作及其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日常监督考核。
(七)监督指导县政务服务中心和县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专业大厅工作,协调指导检查镇(街道)政务服务体系和县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专业大厅建设工作。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设3个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事务;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会务、接待等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及行政保障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督查协调科
负责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工作;编制集中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工作流程和管理办法;承担相关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衔接协调工作;承担县政府部门政务服务专业大厅、进驻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居(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的政务服务事项办理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并对有关事项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督查;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的制定与优化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服务效能工作的督查和考核工作。
负责对全县行政审批“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工作;承担窗口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培训、考勤和考核工作;负责窗口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的督查、统计、分析、总结、评估工作;负责受理对窗口工作部门、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等工作。
(三)审批管理科
负责制定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的工作程序,承担联合审批的全程监督协调工作;组织全县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及市、县投资项目视频联动审批工作;负责中介超市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审批改革有关工作的研究与协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办理流程的优化工作;负责全县投资项目联合审批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大项目代办工作、区域化评估评审工作和投资项目联审审批中的其他工作;负责投资项目联合审批工作的督查与考核工作。
三、人员编制
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行政编制8名。可配备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中层领导职数5名。
四、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