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交警大队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实施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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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交警大队 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根据县爱卫办部署安排,结合《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对照《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全力抓好整改提高,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整改任务,切实达到标准要求。 二、重点工作及措施 (一)深入开展 “五进”活动。充分依托“法治宣传进课堂”工作,深入开展中小学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定期派出民警到城区学校上交通安全课,并开展交通安全实践活动;继续抓好“小手拉大手、平安六加一”活动,以学生带动家长,进而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良好氛围。深入企业、机关、社区,以组织民生讲座的方式,强化企业职工、机关人员、社区居民的文明交通意识,自觉做到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二)加强宣传引导。与县广播电视台、沂源通讯、沂源政务网等媒体密切合作,大力褒扬市民文明交通行为,强化典型事故曝光,在全县营造浓厚的文明交通宣传氛围。 (三)强化典型带动。继续组织全县网评员、文明交通志愿者、爱心100公益车队,走上街头,大力宣传交通法规,积极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并做好“沂源好司机”评选工作。通过典型带动,在全社会形成文明行车、文明走路的良好社会风尚。 (四)大力开展集中整治行动。推行大队领导、机关民警早协勤制度,充分整合警力,以鲁山路、健康路、胜利路、荆山路等城区主干道为重点整治路段,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随意变更车道、逆向行驶、随意掉头、涉牌涉证、闯红灯、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货车违反禁令标志,以及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随意掉头,行人跨越隔离护栏、闯红灯、不在人行道内行走、横过道路不走人行横道等不文明现象,进一步规范市民交通行为,进一步改善城区交通秩序。 三、组织领导和责任分工 迎审工作由陈宇副大队长分管,由宣传科、交管科具体落实。其中,宣传科负责“五进”活动、宣传引导、典型带动等工作;交管科负责集中整治行动及信息报送,联系人崔军,联系电话:2135431。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认清迎审工作的重要性,将迎审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既要抓严,又要抓细,更要抓实。 (二)落实工作职责。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抓好负责工作的落实。同时,要充分发挥所属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员参与、上下衔接、群策群力、全面推进的工作局面。 (三)务求工作实效。各单位要立足本职,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要求,分类分步推进;要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从具体事情抓起,从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抓起,以确保工作取得实效;要坚持以社会反响和群众评价检验工作成效,不搞形式主义。
2016年5月25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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