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源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宣传工作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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沂源县迎接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宣传工作方案 按照县政府《沂源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区)暗访评审工作细则》,为有计划组织实施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的宣传工作,确保顺利通过复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宣传省级卫生县城和健康知识为重点,通过多种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家喻户晓,增强广大市民的卫生意识和素质,形成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推动迎审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宣传内容 1、大力宣传创卫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提高广大市民对创卫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创卫氛围。 2、大力宣传创卫工作的好做法、好举措、好典型,同时对创卫宣传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不符合创卫要求的现象予以曝光。 3、大力宣传健康、卫生知识,针对与广大市民息息相关的健康卫生知识和卫生热点问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卫生知识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市民的卫生知识知晓率和健康文明行为的形成率。 三、主要任务与分工 1、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站显要位置设置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宣传标语和活动开展情况专题;在《沂源通讯》、《沂源电视台》阶段性地刊登、播放“创卫”公益广告,开展宣传(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 县广电局)。 2、在城区主要路口、繁华路段、建筑工地设置大中型创卫广告牌,主要道路两侧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创卫宣传标语,主要道路的路牌制作创卫公益广告(县城管执法局 县住建局)。 3、长途汽车站悬挂创卫宣传标语,在公交车、出租车上张贴创卫宣传标语,公交站台制作创卫公益广告(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 4、县直各医疗机构利用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创卫宣传标语,室内外悬挂张贴创卫宣传内容(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5、城区大型市场、宾馆、酒店,在楼体显著位置悬挂创卫内容,电子屏滚动播放创卫宣传标语(责任单位:县商务局 县工商局)。 6、南麻街道、历山街道各社区张贴创卫宣传牌匾(责任单位:南麻街道办 历山街道办)。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创卫宣传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创卫宣传、监督长效机制。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围绕创卫宣传工作重点,精心策划,多形式、多渠道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创卫宣传的工作质量和水平,动员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到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中来。 3、加大督查,确保落实。为确保创卫宣传工作实效,县迎接省级卫生县城复审工作领导小组将会同有关部门适时进行创卫宣传工作的专项检查,对宣传工作进展快、效果好的单位予以表扬,对宣传工作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2016年5月2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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