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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全县78座中小型水库纳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通知 索引号 113703233130158447/2010-1200108
关键词: 沂河 保护 水库 饮用水水源 禁止 发文日期: 2010-05-10 00:00:00
有效性: 备案号:
发文机构: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将全县78座中小型水库纳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通知

源政发〔2010〕55号

沂源县人民政府

关于将全县78座中小型水库纳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

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切实加强饮用水水源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经县政府研究确定,将红旗水库等78座中小型水库纳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目标任务

  此次纳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78座中小型水库的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实施保护措施后,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可作为饮用水水源。按照“保护一批,建设一批,利用一批”的原则,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规划,对78座中小型水库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的要求落实保护措施。

  二、中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范围和保护措施

  依法严格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度,明确划定中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的水域范围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下的全部水域,陆域范围为水库正常水位线以上200米(不超过流域分水岭)范围内的陆域;二级保护区的水域范围为水库一级保护区边界外的水域面积,陆域范围为水库上游整个流域(一级保护区陆域边界外区域)。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禁止从事网箱养殖、旅游、餐饮、游泳、垂钓、淘沙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禁止在保护区内设立墓地;禁止在保护区内倾倒、堆放工业废渣、畜禽与居民粪便、生活污水以及其它有害废弃物,禁止居民和企业设立排污口和建设输送污水管道、渠道;禁止在保护区内使用农药、化肥、炸药等使水体受到污染;禁止厂矿、企业,特别是化工、建筑、采矿、玻璃拉丝等行业等向保护区内排放废水废渣。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一切破坏水环境生态平衡的活动以及破坏水源林、护岸林、与水源保护相关植被的活动;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责令限期拆除或者关闭。禁止建设化工、电镀、皮革、造纸、制浆、冶炼、放射性、印染、染料、炼焦、炼油、选矿及其他有严重污染的企业,已建成的限期转产或搬迁;禁止设置城市垃圾、粪便和易溶、有毒有害废弃物堆放场和转运站,已有的上述场站要限期搬迁;禁止利用未经过处理、不达标的污水灌溉农田;不得滥用化肥农药,不得使用炸药、药品捕杀鱼类;化工原料、矿物油类及有毒有害矿产品的堆放场所必须有防雨、防渗措施。从事网箱养殖、旅游、餐饮等活动的,应当按规定限期治理,治理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取缔。

  对此次未纳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水库,要按照保证农业灌溉、生态建设的要求切实加以保护,禁止从事网箱养殖;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向水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库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禁止向水库排放、倾倒含有汞、镉、砷、铬、铅、氰化物、黄磷等的可溶性剧毒废渣;禁止向水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禁止在水库最高水位线以下的滩地和岸坡堆放、存贮固体废弃物和其他污染物;禁止向水库排放或者倾倒放射性固体废弃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禁止排放含病原体的污水;不得滥用化肥农药,不得使用炸药、药品捕杀鱼类。

  三、切实加强对中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

  (一)认真组织编制保护规划。按照中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保护要求,结合中小型水库库容、地形、地貌、水文地质及周边植被、村庄等情况,明确水源保护的目标要求、指标体系、建设方向、保护措施等,编制中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规划。

  (二)加强水库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对中小型水库污染源进行全面调查,根据污染源污染物种类、数量、污染途径、机理等,明确防治重点,落实防治措施。要定期开展对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

  (三)加大城乡饮用水工程建设力度。采取集中供水、分质供水、分散供水以及农村卫生环境整治等工程措施,解决饮用水安全问题。按照多库串联、水系联网、地表水与地下水联调、优化配置水资源的原则,加快城乡供水水源的建设,确保工程效益充分发挥。

  (四)加大水源地建设资金投入。设立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资金,县乡财政按比例投入资金,专项用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和污染整治等。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的办法,鼓励支持农民合作兴建饮水工程,合作经营饮水工程;鼓励支持农民租赁和承包集体饮用水工程经营;鼓励支持兴建社会化供水和联村供水项目。

  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中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要提高对饮用水水源管理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县政府成立中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乡镇政府是本辖区水源地保护的责任主体,对辖区内所有水库水源地保护负总责。建设、规划、卫生、水务、林业、环保等部门应结合各自职责,对水源保护区的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建设、规划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镇饮用水规划,合理设置取水口,督促水厂设置饮用水源保护区标志牌;环保部门要对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卫生部门负责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和监督;水务部门负责饮用水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农业、林业、水保等部门负责保护区生态农业建设和水土保持、植被(湿地)保护。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和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形成合力,共同做好中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的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城乡居民获得可持续的安全饮用水水源。

  附件:

  1、沂源县中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纳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78座水库的基本情况。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沂源县中小型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苏星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李庆彪  副县长

成  员:张洪波县公安局局长

许永利  县计划局局长、

经济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主任

王学祥  县经贸局局长

牛启胜  县司法局局长

张淑文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许  峰县建设局局长

周礼泽  县财政局局长

张纪军  县卫生局局长

刘教武  县农业局局长、 农工委书记

唐传韵  县水务局局长

李成志  县林业局局长

董  洋县环保局局长

杜道同  县安监局局长

杜建宏  县规划局局长

高丰文  县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传国  县广电局局长

齐修新  县旅游局局长

徐志庆  县畜牧局局长

逯良国  县水保局局长

周立刚  县中小企业局局长

江贵军  南麻镇镇长

高列文  土门镇镇长

徐炳杰  鲁村镇镇长

唐  力徐家庄乡乡长

齐俊涛  大张庄镇镇长

徐统智  中庄镇镇长

黄军红  燕崖乡乡长

郭  栋西里镇镇长

张光生  东里镇镇长

李民斌  张家坡镇镇长

刘  峰石桥乡乡长

房师玉  悦庄镇镇长

宋传方  三岔乡乡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唐传韵兼任办公室主任,齐元周任办公室副主任。

纳入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78座水库的基本情况

序号

水库名称

所在乡镇

所在河流

水库类型

建成时间

流域面积

(km2)

库容(万m3)

总库容

兴利库容

1

红旗

燕崖乡

沂河

中型

1967.5

27.4

1151

770

2

社庄

中庄镇

沂河

小㈠型

1967.6

7.5

470.5

347.5

3

石门(一)

鲁村镇

沂河

小㈠型

1977.1

8.4

478

316

4

曹宅

西里镇

沂河

小㈠型

1967.6

13.6

562

302

5

北营

悦庄镇

沂河

小㈠型

1960.6

14.3

525

284

6

青杨圈

鲁村镇

沂河

小㈠型

1967.11

15.6

468

279

7

张家旁峪

大张庄镇

沂河

小㈠型

1978.6

6.3

337

223

8

娄峪

悦庄镇

沂河

小㈠型

1977.6

7.5

298

212.5

9

北店子(一)

张家坡镇

沂河

小㈠型

1967.6

22

415

199

10

刘家庄

徐家庄乡

沂河

小㈠型

1971.6

5.4

251.5

171.5

11

水营

大张庄镇

沂河

小㈠型

1971.6

6.8

181.5

115.9

12

石柱

大张庄镇

汶河

小㈠型

1971.6

2.7

158

99.2

13

大寺

悦庄镇

弥河

小㈠型

1978.6

4.3

139.5

90.4

14

龙王官庄(一)

悦庄镇

沂河

小㈠型

1967.6

5.1

133

76

15

双跃

悦庄镇

沂河

小㈠型

1967.6

4.9

107

66

16

后峪

张家坡镇

沂河

小㈠型

1979.6

3.64

105

63.9

17

焦家上庄

中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71.6

4.5

94

61.2

18

芦芽

土门镇

沂河

小㈠型

1960.6

10.5

178

61

19

北大岩(一)

南麻镇

沂河

小(二)型

1962.1

1.5

84.5

59.5

20

错石

石桥乡

沂河

小㈠型

1980.5

6

175.5

57

21

大娄

大张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70.6

2.4

88.5

56.5

22

郑家庄

三岔乡

弥河

小(二)型

1978.8

8.4

97

51

23

赵庄

悦庄镇

沂河

小㈠型

1967.6

2.9

131

50.5

24

璞邱(一)

三岔乡

弥河

小㈠型

1979.4

7

101.5

44

25

王家庄

鲁村镇

沂河

小(二)型

1976.6

2

89.2

43

26

李家沟

东里镇

沂河

小(二)型

1967.6

4.5

86.5

41

27

郭家上峪

石桥乡

沂河

小㈠型

1967.6

5.9

104

36.6

28

北官庄

鲁村镇

沂河

小(二)型

1959.6

2.5

58

32

29

李家庄

悦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58.6

2

68

32

30

列里

中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62.6

6.7

60

30

31

黄山子

悦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67.6

0.71

45.1

27.8

32

曹家庄(下)

鲁村镇

沂河

小(二)型

1976.5

0.55

29.2

21.4

33

毫山

石桥乡

沂河

小(二)型

1977.11

1.46

45.5

20.5

34

东上峪

大张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60.7

2.53

35.8

19

35

东北庄

石桥乡

沂河

小(二)型

1967.7

1.53

33.3

18.6

36

关河峪(大路沟)

石桥乡

沂河

小(二)型

1976.12

2

31.6

17.2

37

董家庄

土门镇

沂河

小(二)型

1960.10

0.56

23

16.8

38

耿庄

中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80.10

1.45

29.1

16.7

39

刘家庄

燕崖乡

沂河

小(二)型

1984.12

1.11

23.2

15.8

40

狼窝子沟

悦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67.4

0.5

26.7

15.7

41

辽军埠

悦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56.10

0.66

30.3

15.5

42

崮东万

西里镇

沂河

小(二)型

1966.6

1.13

23.2

15.2

43

盗玉秋

南麻镇

沂河

小(二)型

1966.3

1.38

23.2

15.1

44

石拉

西里镇

沂河

小(二)型

1965.10

3.5

57.5

15

45

大坡

土门镇

沂河

小(二)型

1979.6

4.65

63

13.4

46

大石沟

张家坡镇

沂河

小(二)型

1979.7

0.58

24.9

13.3

47

侯家官庄

南麻镇

沂河

小(二)型

1975.6

0.85

19

12.2

48

抗子沟

悦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67.3

0.56

17.8

10.4

49

龙王官庄(二)

悦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74.2

1.31

16.7

10.2

50

关河峪(栗子园)

石桥乡

沂河

小(二)型

1966.5

0.96

15.5

9.8

51

东岭

鲁村镇

沂河

小(二)型

1965.6

0.6

12.8

9.7

52

曹家庄

大张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67.4

1.69

14.5

9.7

53

董家河沟

大张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73.5

0.75

19

9.6

54

南流水

三岔乡

弥河

小(二)型

1979.12

2

19

9.6

55

大涝洼

悦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59.3

1.06

21.7

9.4

56

上升科峪

大张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75.9

0.65

11.8

9.25

57

黄墩河

石桥乡

沂河

小(二)型

1966.6

0.7

13.5

8.5

58

赵家峪

悦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65.5

0.59

15.8

8.4

59

乐村

徐家庄乡

沂河

小(二)型

1977.6

0.56

13.5

8.3

60

上头庄(下)

鲁村镇

沂河

小(二)型

1976.5

0.42

15.7

8.2

61

璞邱(二)

三岔乡

弥河

小(二)型

1967.6

1.8

73.8

8.2

62

邵家峪

张家坡镇

沂河

小(二)型

1979.6

0.8

10.5

8.13

63

丁家庄(草埠山)

鲁村镇

沂河

小(二)型

1971.8

0.56

18.9

8

64

马庄

石桥乡

沂河

小(二)型

1967.5

0.63

18.7

7.8

65

崮山(东)

鲁村镇

沂河

小(二)型

1975.6

0.72

17.5

7

66

菜园(南沟)

土门镇

沂河

小(二)型

1966.10

0.32

10.7

6.9

67

陡起峪

南麻镇

沂河

小(二)型

1973.10

1.38

13.3

6.6

68

桃花峪

悦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85.5

1.1

11.8

6.2

69

保安庄

大张庄镇

汶河

小(二)型

1976.5

0.42

12

6.1

70

刘家旁峪

大张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73.4

0.66

11.6

6

71

刘家峪

张家坡镇

沂河

小(二)型

1967.2

1.1

10.9

6

72

豹家峪

悦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67.6

0.61

10

5.8

73

太平庄

大张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77.10

0.7

10

5.4

74

朱家庄

南麻镇

沂河

小(二)型

1979.5

1.4

13.5

5.2

75

北店子(二)

张家坡镇

沂河

小(二)型

1978.7

1.44

10.5

4.7

76

车场

三岔乡

弥河

小(二)型

1967.6

0.81

23.8

4.65

77

彩班峪

南麻镇

沂河

小(二)型

1966.6

1.2

10

4.6

78

牛栏峪

大张庄镇

沂河

小(二)型

1976.4

0.58

10

3.05

  主题词:水利 水源地 保护  通知 

   抄送:县委有关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4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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