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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出现“丢捡钱诈骗”升级变异版 更具欺骗性

信息来源:淄博时空访问次数:录入时间:2010-02-04 11:19:42
  宁波2月3日电(见习记者 沈文剑)一扒手偷钱被苏女士无意中发现,她没揭发。而那扒手亦似“讲义气”之人,竟主动要分些钱给她。正当他们分赃时,被偷之人出现了。一番周折后,苏女士的银行卡被调包,数千现金被取走。苏女士后才幡然醒悟,自己掉入了“丢捡钱诈骗”陷阱。上述骗局即为浙江宁波海曙区警方3日披露的“丢捡钱诈骗”升级变异版的典型案例。

  据介绍,1月2日10时许,准备返乡的苏女士在宁波火车南站候车时,看到邻座一男子正偷窃另一名男子的钱包,她没有揭发。而扒窃男子亦感到行迹败露,迅速将受害人的钱包偷出。看到苏女士想走开,扒手男便尾随而至,说道:“大姐,谢谢你没报警,这里面的钱咱们一人一半。”

  苏女士心想,自己没有偷,分点钱也不算犯法,便跟着他上了车,来到附近一幢高楼角落处。在两人分钱时,被盗男突然出现。看到扒手男神情紧张,苏女士心里也害怕。被盗男要求检查两人的行李,并要求他们核对银行卡的金额。

  为了不惹麻烦,苏女士一切照办。检查无异后,两名男子先后离去,苏女士也赶往火车站。等她感觉到可能有问题,查询银行卡时,发现卡已被调包,被骗去的银行卡内数千元现金已被取走。

  警方分析认为,与以往的“丢钱捡钱”诈骗案相比,该案将原有的“丢钱”步骤有所升级,更具欺骗性和迷惑性。此案中,案犯将“丢钱”升级“偷钱”,让受害人确信“钱”的真实性,并产生钱是别人偷的,即使被发现也不用承担责任等意识,从而放松了警惕,并最终上当受骗。

  警方指出,类似案件的共同之处在于:案犯均将受害人带到偏僻处,实施核心诈骗环节,以规避可能面临的警方巡逻盘查风险;案犯还利用受害人的贪图小利心理,将其引入预先设计的圈套后,迫使欲证明自身清白的受害人交出银行卡及密码,从而实施犯罪。(完)

信息录入:张昊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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