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题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级园林城市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113703233130158447/2010-1200820 |
| 关键词: | 完成时限 工作 日前 进行 环境 | 发文日期: | 2010-01-27 00:00:00 |
| 有效性: | 备案号: |
| 发文机构: | 沂源县政府办公室 | 发文字号: | |
| 主题分类: | 组织机构 |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迎接省级园林城市考评验收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0-01-27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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源政办发〔2007〕10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10月中旬,省建设厅将对我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进行考核验收。为切实做好各项迎评准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不断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全面做好迎检工作,是展现我县城市绿化成果,提高我县形象的重要体现。省建设厅的考评验收结果将直接决定我县能否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创城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积极行动,确保各项迎评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工作进度。这次迎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迎评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精心落实好迎评准备工作,抓紧查缺补漏,对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对没有完成的任务,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顺利完成。 三、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对创建活动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全员发动,广造声势,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创城迎检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做。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迎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要层层发动,狠抓落实,迅速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 五、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突出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完不成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七年十月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园林 验收 通知
抄送: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7年10月8日印发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创建省级园林城市,不断提高城乡环境质量,是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提高城市品位的重要举措,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全面做好迎检工作,是展现我县城市绿化成果,提高我县形象的重要体现。省建设厅的考评验收结果将直接决定我县能否被评为省级园林城市。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将创城迎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强化措施,积极行动,确保各项迎评工作落到实处。 二、加快工作进度。这次迎评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按照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迎评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精心落实好迎评准备工作,抓紧查缺补漏,对薄弱环节进行全面整改,对没有完成的任务,要加快工作进度,确保按期顺利完成。 三、搞好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采取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形式多样、主题鲜明、生动活泼的系列宣传活动,通过对创建活动全过程、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全员发动,广造声势,努力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组织领导。创城迎检工作要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做。县创建省级园林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各乡镇、各部门迎评准备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部门和单位要层层发动,狠抓落实,迅速在全县上下形成人人动手、全民参与的工作氛围。 五、强化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分级负责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工作突出的乡镇、部门和单位,县政府将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完不成任务的,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七年十月八日
| 附件: 创建省级园林城市迎检工作任务分解表 | ||
| 责任单位 | 责任人 | 任 务 目 标 |
| 县委宣传部 | 张成贵 | 加大社会宣传力度。督促各有关乡镇和单位充分利用各类宣传媒体,积极开展多渠道、全方位、形式多样、覆盖面广的宣传活动,在县电视台、电台、《沂源通讯》开辟专栏,对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工作进行深入宣传,沿街悬挂宣传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全员发动,广造声势,使创城工作深入人心,迅速在全县上下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
| 县建设局 | 尚明楼 | 1、负责城区内各公园绿地的卫生清洁,设施维修,确保喷泉、音箱、喷灌等设施的正常运行,亮灯率达100%。 2、负责城区内道路平整,无破损坑凹,道路养护良好,完好率达90%以上,确保人均拥有道路9平方米以上。 3、负责创城线路各周边遮挡,建设工地围挡的清洗。 4、加强公园、公共绿地建设管理,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平方米以上。 5、负责卫星遥感的技术鉴定工作,确保达到创城标准。 6、城区绿地率28%以上,绿化覆盖率33%以上。 7、燃气普及率达到80%以上。 8、城市道路绿地率、达标率分别在20%和80%以上,主干道绿化覆盖率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40%。 9、新建居住区绿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旧居住区绿地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以上。 10、全县园林生产绿地总面积占城区面积的2%以上。 11、公园建设绿化面积占陆地总面积的70%以上,建成区有综合性公园2处以上。 12、城市绿化管理法规和制度健全、配套,严格实施绿线管制和绿色图章制度。 13、城市新建建筑按国家标准普遍采用节能措施和节能材料,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所占比例达到45%以上。 14、协助相关单位搞好宣传报道。 15、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创城验收接待工作。 16、加强绿地养护管理,对死株、缺株进行清理、补植,对城区内草坪、绿篱进行全面修剪、整理。 17、完成城区内行道树涂白工作。 18、负责沂河源水景公园水面保洁,确保水面无垃圾杂物,水质良好。 19、负责完成创城验收材料的准备工作。 |
| 县财政局 | 郭忠和 | 1、城市园林绿化建设资金列入城建资金使用计划,园林绿化养护经费有保障,并随绿地增加逐年增加。 2、提供有关城市绿化养护管理资金到位情况的资料。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
| 县国土 资源局 | 张淑文 | 1、提供矿山关闭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工作方案、完成情况等文字材料。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提供《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关闭矿山和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红头文件原件。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
| 县环保局 | 王庆泉 | 1、城市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100%,工业烟尘排放达标率100%。确保验收期间城区空气质量达标。 2、提供关于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所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绩等情况汇报材料。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3、提供红头文件原件,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①《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碧水蓝天行动计划的实施意见》; ②《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沂源县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③《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 |
| 县交通局 | 朱广认 | 1、负责在出租车、公交车车体上张贴宣传标语,形成大街小巷流动宣传的良好氛围。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对县道两侧死亡、缺株苗木进行清理补植,保持路面整洁,确保验收期间交通顺畅。 3、负责验收期间站内客车停放整齐。 4、负责验收期间清理车站两侧及车站三角游园周边等一切车辆,确保验收期间道路畅通、秩序良好。 5、负责南织路行道树涂白。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1日前。 6、提供公交线路及公交车辆数量、资料,确保城市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10标台。 |
| 县水务局 | 唐传韵 | 1、加强水系、湿地等保护和整治工作,并提供2004年以来水系、湿地等水体整治保护的有关方案、设计图纸、整治措施、治理情况、治理成果等资料。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保证用水普及率98%以上、水质综合合格率100%。 |
| 县民政局 | 崔平武 | 负责革命历史纪念馆的讲解、接待工作。 |
| 县文化局 | 张纪军 | 1、对沂源文化苑、文化广场内所有设施进行全面检查、维修,保证展厅效果。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文化广场摆放盆景20盆,绿地内栽植苗木30株,对草坪进行修剪。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3、做好验收期间沂源文化苑各展厅的解说、接待工作。 |
| 县城管 执法局 | 杜建宏 | 1、对城区市容市貌、城乡结合部、小街小巷环境卫生进行集中整治。 2、以振兴路、历山路、鲁山路、沿河东路、沿河西路、育才路、军民路、富源路、陵南街为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店外经营、“马路市场”。 3、整治户外广告,清理整治各类户外牌匾、广告牌、灯箱广告、车体广告、站牌广告。 4、环卫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不低于当年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并适度超前。做好验收期间垃圾处理厂讲解、接待工作。道路机械清扫率20%以上,验收期间机械清洁车上路工作。万人拥有公厕3座以上。 5、对城区各主要道路路域环境进行治理,杜绝“脏、乱、差”现象。 6、对胜利路、药玻路等早市进行规范管理,确保市场秩序和卫生环境。 7、清理沿河东路车站至浴澜泉路段东侧摆放的水泥、钢筋、搅拌机等建筑物品,及店铺门前车辆。 8、棉织厂至南麻六小路口市场两侧拆除旧房。 9、提供①《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授予张庆国等10名同志沂源县城市美容师荣誉称号的通报》红头文件原件; ②《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城乡垃圾和白色污染集中整治活动的通知》红头文件原件;③执法局成立机构设置批文红头文件原件、人员编制情况、成立以来与绿化有关的执法案件材料。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10、清理博沂路北线路北(合利汽修厂附近)建筑垃圾、拆除博沂路南水库西侧一村后路口东旧空心砖房两间、拆除瑞阳大道与博沂路北线交叉路口的西南角处绿化带西侧的旧房茬子。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
| 县旅游局 | 王永军 | 1、负责落实验收期间九天洞、织女洞、神清宫等景区的卫生、接待、讲解工作。 2、提供源政发[2006]45号文件、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务院令474号)红头文件原件。 |
| 县广电局 | 沈照生 | 1、在县电视台《沂源新闻》栏目前播放创城宣传标语口号,《沂源新闻》栏目后播放创城宣传材料《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在县电视台《沂源新闻》栏目里开辟专栏,播报创城工作动态;制作2期《聚焦》节目,专题报道创城有关工作。完成时限:10月1日至10月20日。 2、在县广播电台《沂源新闻》栏目前播放创城宣传标语口号,《沂源新闻》栏目后播放创城宣传材料《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在《沂源新闻》栏目里开辟专栏,播报创城工作动态。完成时限:10月1日至10月20日。 3、在验收期间,抽专职记者全程跟踪录像。 |
| 县林业局 | 李成志 | 1、加强城区山体、植被的保护和整治工作,城市近郊山体植被效果好,对裸露破损山体进行绿化。并提供有关的详细资料。 2、城区全民义务植树管理到位,组织得力,制度健全。植物成活率和保存率均不低于90%,尽责率在90%以上。 3、城市大环境绿化扎实开展,城市周边建设30-50米防护林带。 4、提供文字资料,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①2004、2005、2006三年度,全县全民义务植树情况;及三年来全民义务植树总体情况。 ②2004、2005、2006三年度,大环境绿化完成情况;及三年来大环境绿化总体情况。 ③全民义务植树、大环境绿化工作受上级部门的表彰情况。 5、做好创城接待工作 ①织女洞林场完成叶籽银杏保护范围内的铺装拆除护栏封闭,神清宫赤松的护栏设置,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1日前。 ②织女洞林场做好验收期间织女洞景区、神清宫景区的解说工作。 ③织女洞林场保持好验收期间织女洞景区、神清宫景区内环境整洁、秩序井然。 6、提供红头文件原件,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①《沂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搞好2005年度造林绿化工作的意见》; ②《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下达2006年造林绿化任务的通知》。 |
| 县公安局 | 孙海明 | 搞好城区治安工作,维护社会安定,确保验收工作安全进行。 |
| 县公路局 | 李增宏 | 1、搞好省道两侧绿化,清除死株,补植缺株苗木,保持路面整洁,确保交通顺畅,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博沂路北线补充小桧柏、栾树,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3、泰薛路(鲁村-悦庄段)、博沂路北线(悦庄-土门段)行道树涂白,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1日前。 |
| 县城资公司 | 董葆玖 | 1、对胜利山水上乐园内死株、缺株进行清理补植;修剪草坪;维修园内设施,确保喷泉、音响等设施正常运行,灯亮率达100%;保持水体清澈干净,园内清洁无垃圾杂物。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清除沂源文化苑东北角银杏园及西南角原指挥部前的杂草、污物。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
| 田庄水库管理处 | 朱才林 | 负责胜利山水上乐园北侧渠道内垃圾的清除。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
| 县水处理 中心 | 周国钊 | 1、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当年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并适度超前。保证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转。 2、清理更换缺株、死株苗木,修剪绿篱、清除杂草、保持卫生整洁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3、做好验收期间讲解、接待工作。 |
| 县交警大队 | 李周生 | 1、对城区所有交通标牌、标志、护栏进行维修、清洗。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规范城区交通秩序,以治堵治乱为重点,整治车辆违章占道、乱停乱放,以及公交车、出租车、公务用车等机动车的行车秩序。 3、严厉查处“三无”车辆,对已取缔的三轮摩的,要继续严格管理,决不能出现回潮。 4、对城区停车区域指示线进行重新标注,整治乱停乱放,摩托车、非机动车一律停放在停车位。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5、合理调整和设置胜利路、振兴路、健康路、荆山路等城区主要路口的红绿灯间隔时间,有效发挥红绿信号灯作用,保障行车、行人顺畅、安全。 6、做好创城验收期间交通路线的指挥引导,确保验收过程交通畅通无阻,行程畅顺安全。 7、加大学校门前及周边路段的执勤力度,规范交通高峰期秩序。 8、南麻交警中队加强庭院绿化养护管理,并做好验收期间接待工作。 |
| 县供电公司 | 段连云 | 1、实施城市亮化工程,城市道路照明装置率98%以上,主次干道亮灯率97%以上。 2、确保沂河源水景公园“人与城市”段、“人与历史”段、胜利山水上乐园、胜利山公园、沂河源民乐园配电设施运行正常,验收期间安排专人负责供电安全。 3、提供《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城区亮化启闭设施实施统一安装管理并调整启闭时间的通知》红头文件原件。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
| 沂源迎宾馆 | 黄军红 | 1、做好庭院内苗木的修剪、保洁工作,并对缺株苗木进行补植栽植。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餐厅楼北上坡台阶处摆花1000盆。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3、做好验收期间的接待工作。 |
| 《沂源通讯》编辑部 | 周海明 | 1、在《沂源通讯》全文刊登创城宣传材料《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完成时限:10月9日—20日。 2、在《沂源通讯》1版、8版的中缝套红印发创城宣传标语口号,开辟专栏,定期编发创城工作动态,完成时限:10月1日—31日。 3、在《沂源通讯》整版篇幅集中报道创城有关工作,完成时限:10月1日—15日。 |
| 沃源公司 | 崔志山 | 确保验收期间办公楼西侧及大门外两侧无车辆停放,并保持卫生清洁。 |
| 中房翡翠园 | 张春明 | 1、对小区内所有的设施进行检修,确保喷泉及水系的正常运行。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对小区内道路两侧渣土进行清运(南侧),验收期间小区道路禁止停放一切车辆,保证验收车辆正常通行。 3、做好园内苗木的修剪及死株清理补植、保洁等工作。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4、做好验收期间的中房翡翠园的接待工作。 |
| 移动公司 | 孙灵辉 | 编发有关创城的宣传信息,覆盖城区移动用户(宣传信息文字由县建设局提供)。 |
| 联通公司 | 江玉军 | 编发有关创城的宣传信息,覆盖城区联通用户(宣传信息文字由县建设局提供)。 |
| 南麻镇政府 | 武光明 | 1、协助搞好城区四个出入口和城乡结合部的环境治理。 2、督促县城规划区各村(居)搞好环境整治,清除“脏、乱、差”现象。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3、对南织路、博沂路及北线、泰薛路等城乡道路进行综合治理,营造整洁卫生、井然有序的路域环境,无垃圾围城和白色树挂现象。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4、完成瑞阳大道以东、荆山路南侧的围挡。完成时限:10月10日前。 |
| 土门镇政府 | 张庆勇 | 1、搞好镇驻地环境综合治理,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五大堆”进行清理。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对博沂路等路线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无垃圾围城和白色树挂现象。 3、加强沂河源水景公园“人与历史”段管理,做好死株清理、缺株补植工作,搞好卫生保洁,营造整洁优美的环境。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
| 鲁村镇政府 | 杜 强 | 1、搞好镇驻地及泰薛路沿途环境整治,清除“脏、乱、差”,无垃圾围城和白色树挂现象。对园林苗圃西侧道路上垃圾彻底清理。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对泰薛路两侧绿化带进行修剪,并对死株、缺株进行清理、补植。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
| 悦庄镇政府 | 房师玉 | 1、对南悦路、博沂路、泰薛路等检查路线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无垃圾围城和白色树挂现象。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对垃圾处理厂周边环境进行集中治理。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
| 燕崖乡政府 | 刘绵坤 | 1、搞好乡驻地环境综合治理,对乱搭乱建、乱贴乱画、“五大堆”进行清理,无垃圾围城和白色树挂现象。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2、对南织路路线路域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无垃圾围城和白色树挂现象。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3、搞好织女洞、神清宫等景区及周边环境治理。完成时限:2007年10月10日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