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政发〔2009〕5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资源节约的基本国策,加快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步伐,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结构调整是主线,节能降耗是关键,环境保护是“命门”的总体要求,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开展创建节约型企业、机关、学校、社区(家庭)、农村“五创建”活动,推行资源节约“一岗双责”,建立“政府统一领导,部门组织协调,全民广泛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新机制。
(二)主要目标。以2008年为基准年,到2012年,全县万元GDP能耗降低18%,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22%,万元GDP耗水降低9%,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6%以上,城市绿化用水中水利用率达到50%以上,自来水管网漏失率降低到5%以下;每公顷建设用地产出GDP达到208.42万元以上,每增加亿元GDP的土地增量降低到12.5公顷以下,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85;公共服务和管理机构及非生产性企业大力推广应用节能灯和用电用水智能控制系统,人均用电、用水降低8%,每年度降低2.1%。
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内容
(一)节约能源
1、工业节能。以工业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及区域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等十大节能工程为重点,组织推广节能技术,积极开展节能技术改造,使重点用能企业技术装备能耗和能源计量器具配备达到国家标准。认真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快淘汰电力、铸造、建材、焦化、化工等行业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高耗能产业发展,按规定完成淘汰落后计划。加强企业节能管理,重点抓好高耗能行业和企业的节能,完成重点用能企业当年节能目标。(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计划局、县质监局)
2、建筑节能。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建筑节能的审查监督与管理,推动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节能。积极推进城镇供电、供热、供气体制与供热制冷方式改革,做好一户一表的推广和改造。推广新型墙体材料,严格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国土资源局)
3、交通运输节能。大力发展城乡一体的公交事业,增加营运线路,提高营运能力。鼓励低能耗和清洁燃料汽车的生产和使用。积极落实汽车、摩托车下乡政策,加快淘汰老旧汽车。(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农机局)
4、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在农村大力发展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养殖场沼气工程等,推广省柴节煤灶;积极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大力推广居民太阳能产品,积极开发推广利用风能,在有条件的社区、居民小区充分利用地热资源。(责任单位:县计划局、县农业局、县建设局、县政府节能办)
5、加快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培育推广节能服务机制,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投资担保机制,为重点耗能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审计一条龙服务,培育1-2个专业化节能技术服务咨询机构。(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政府节能办、县工商局)
(二)节约用水
1、加强高耗水行业用水管理。积极探索差别水价制度,对限制类、淘汰类高耗水企业实施惩罚性水价。完善节水措施,积极开展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2、推进城市节水工作。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失率。推动公共建筑、生活小区、住宅节水和中水回用设施改造。提高城市绿化使用中水、雨水的比率。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重点抓好机关、宾馆、医院、学校等公共用水单位的节水型器具推广和使用工作。(责任单位: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
3、推进农业节水。进一步加强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抓好节水防渗渠道建设,推广低压管道输水灌溉、喷灌、滴灌等农业节水灌溉方式及雨水集蓄利用、自动化管理等技术,提高灌溉水的有效利用率。推广旱作农业技术,发展旱作节水农业,增加节水作物品种,扩大种植面积。(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环保局)
4、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严格控制超采、滥采地下水,缓解水质性缺水。(责任单位:县水务局)
(三)节约用地
1、严格按照《中共淄博市委、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拓宽经济发展空间的政策规定(暂行)》(淄发〔2008〕12号),加强土地节约和集约利用。(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
2、加强用地规划管理。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实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统筹安排,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积极整合零星土地资源,支持企业合理利用存量土地进行项目建设,严格实行新上项目建筑容积率和非生产性用地控制,鼓励建设多层厂房和使用地下空间,对所有新增项目实行严格的用地预审和建后审查制度。(责任单位: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县经贸局)
3、加快推进“两个集中”。推进工业企业向集聚区集中,积极推进经济开发区建设。推进农民居住向城镇集中,开展农村村庄整理,盘活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通过复垦增加有效耕地面积。(责任单位:县计划局、县经贸局、县国土资源局、县建设局)
(四)节约原材料
1、加强重点行业的原材料消耗管理。严格执行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提高原材料利用率。严格落实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原材料消耗指标,逐步实行定额管理。(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质监局)
2、节约产品包装材料。严格控制商品过度包装,鼓励使用可多次重复使用的包装物。推广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便于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严格落实“禁塑”工作,执行一次性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加快推广散装水泥,提高散装率。提倡家庭重拎布袋子、菜篮子,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使用。(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环保局)
(五)加强资源综合利用
1、推进废物综合利用。以粉煤灰、煤矸石、赤泥、尾矿、化工废渣及有机废水综合利用为重点,推进工业废物综合利用,不断提高“三废”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
2、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以再生金属、废旧轮胎、废塑料、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回收利用为重点,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加快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城市垃圾处理的集中和再利用。(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建设局、县供销社)
3、开展秸秆综合利用。积极推广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以及秸秆气化、固化成形、养畜技术。完善农户秸秆综合利用补偿政策,培育秸秆和粪便还田农田保育示范工程。推广节肥、节药技术,提高化肥、农药利用效率,鼓励发展有机肥。(责任单位:县农业局)
4、加强木材节约代用和综合利用。鼓励企业利用林业三剩物、次小薪材、农作物秸秆生产密度板等产品,禁止生产和限制使用一次性筷子。(责任单位:县经贸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质监局)
三、广泛开展“五创建”活动
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目标,重点抓好节约型社会载体建设,全面提升居民个人和社会组织的节约意识和节约能力。着力创建一批有特色的节约型社会组织,以节油、节电、节水、节煤为工作重点,突出抓好机关、企业、学校、社区(家庭)和农村的资源节约工作,深入开展创建节约型机关、节约型企业、节约型学校、节约型社区(家庭)、节约型农村“五创建” 活动,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群众主动节约、自觉节约的积极性,形成政府推动、公众参与、全社会共同节约的局面。
(一)创建节约型机关
认真执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县级机关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源办发〔2008〕9号),制定创建节约型机关工作方案,落实年度资源节约工作计划,以节电、节水、节油和节约办公用品等为重点,落实机关资源节约工作措施。建立资源消耗统计制度,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节电、节水、节油、节约办公用品等工作。加强资源节约宣传,教育机关工作人员带头增强资源忧患意识、节约意识和责任意识,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形成崇尚节俭、合理消费的机关文化,为建设节约型社会发挥表率作用。
(牵头单位:县委机关工委;配合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节能办、县建设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
(二)创建节约型企业
1、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加大投入,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对主要耗能工艺和设备进行改造,使工序和设备能耗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广泛开展节油节电竞赛。一是深入开展“我为节能减排作贡献”活动。以节油、节电、节水、节煤为重点,发动职工从身边、细节、点滴做起,加强设备检修,防止跑冒滴漏,落实各项节能措施。二是深入开展合理化建议和“五小”活动。围绕节油、节电、节水、节煤,发动职工献计出力,开展技术创新,改进工艺设备,积极推广节能先进操作工艺和技术成果。三是在节能减排的重点行业和变压器、锅炉、电机、空调及照明等重点领域,开展节能减排达标竞赛。
3、深入开展争创节能型班组活动。班组是职工节能的主战场。要发动班组职工制定节能目标和规划,建立健全节能制度,落实各项节能措施,进一步加强用油、用电、用水、用煤管理,做到责任明确,落实到人。要在班组设立节能检查员,加强能耗检查,杜绝油电水煤浪费现象。要广泛开展争创节能型班组竞赛活动,大力选树和表彰节能型班组。
4、大力提高职工节能能力。要积极开展以节能为主题的科普活动,大力宣传节能知识。推广节油、节电、节水、节煤方法和技巧。要通过开展岗位练兵、节能技术比武等活动,促进节能工作。要把节能工作作为职工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重点搞好企业汽车驾驶员、司炉工、电机维修工等节能重点工种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节能能力。
(牵头单位:县总工会;配合单位:县经贸局、县政府节能办、县科技局、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科协等)
(三)创建节约型学校
1、提高学生节约意识。结合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制定节能教育计划,将节能、节电、节水、节粮、节材等教育内容渗透于学科教学中,积极开展以节能为主要内容的学校主题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真正落实节能进学校、进课堂,实现节能教育活动系统化,使学生养成良好的节能意识和行为习惯。
2、推广教科书循环使用。结合农村义务教育试行免费教科书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制定分科教科书的循环使用方案,积极开展工作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配合单位:团县委、县政府节能办、县水务局、县环保局等)
(四)创建节约型社区(家庭)
1、创建节约型社区。利用社区科普宣传栏、黑板报等载体,张贴节能减排标语、口号、招贴画、条幅等,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科普读物,介绍和宣传日常节能环保知识。在社区组织居民开展资源节约志愿活动,开展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和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的社区内部交流活动,交流节能减排经验,开展闲置生活物品交换活动,做好资源综合利用、垃圾废物分类回收,杜绝跑、冒、滴、漏浪费现象。在社区设立乱扔垃圾、浪费资源行为的曝光栏(台)、举报电话和节约资源光荣榜,积极发挥居民监督作用。
2、倡导节约型家庭消费模式。以改变当前家庭生活中与节能减排不相适应的观念、行为方式为重点,在广大家庭成员中大力倡导节约新理念,形成健康、文明、节约、环保的生活方式,并通过家庭影响社区。大力提倡重拎布袋子、菜篮子,自觉选购节能家电、节水器具和高效节能照明产品,减少家用电器待机能耗,使用无磷洗衣粉等。提倡循环利用可再生资源,减少使用一次性消费品;提倡使用无污染、无公害的生活用品和生产资料;反对讲排场比阔气奢侈之风,倡导物尽其用适度消费观念,积极创建节约型家庭。
(牵头单位:县妇联;配合单位:县文明办、县政府节能办、县建设、县水务局、县环保局、县科协等)
(五)创建节约型农村
大力推进农村节能减排,提高农民节约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倡导节约型农业,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加快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以消化玉米、小麦秸秆为主,加快开发秸秆利用新技术,推进作物秸秆燃料、肥料、饲料产业化步伐,争取到2012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
2、大力发展农村沼气等新能源。积极争取国家、省、市支持,加大资金扶持,加快农村户用沼气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县沼气、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的推广使用达到新水平。
3、提高农民节约环保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积极宣传介绍我县建设节约型农业、发展循环经济的典型经验和新技术、新成果、新做法,提高农民的节约环保意识和技能。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配合单位:县政府节能办、县水务局、县科技局、县环保局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推行资源节约“一岗双责”
充分发挥县节能减排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协调作用,加强对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的组织领导。在全县各级政府领导班子中,推行资源节约工作“一岗双责”制。主要负责人是资源节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抓、负总责,定期组织分析资源节约工作情况,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资源节约工作的负责人承担具体责任,负责贯彻落实资源节约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指导协调职责范围内资源节约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促进资源节约工作的深入开展;分管其他工作的负责人,对其分管范围内的资源节约工作负具体责任,支持、配合分管资源节约工作的负责人做好有关工作。县政府领导班子要带头抓好资源节约工作,领导班子成员负责各自职责分工范围内的资源节约工作。县级各职能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认真履行职责,把资源节约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出本系统、本部门、本单位资源节约工作的具体目标,制定工作实施方案,指导、监督并切实抓好本系统、本单位和企业的资源节约工作。
(二)强化节能目标考核,加大节能问责力度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沂源县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源政发〔2008〕84号)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对节能降耗工作实行“一票否决”的实施意见》(源办发〔2008〕8号)规定,按照目标明确、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奖惩分明、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的要求,建立健全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奖惩制度,强化政府、企业节能工作的主体责任,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县经贸局、县政府节能办要尽快制定对县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细则,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和节能措施落实情况纳入县政府年度目标考核和干部政绩考核范围,实行节能目标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统计部门要做好指标数据的统计,定期公布有关能耗指标。
(三)依靠科技进步,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把节能技术研发列入年度科技计划,积极筹措资金,增加科技投入。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重点,积极组织科学研究、技术攻关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引进、消化、吸收和推广工作,为推动资源节约提供技术支撑。综合运用节能、环保等政策杠杆,引导投资重点向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倾斜,向以先进适用技术嫁接改造传统产业倾斜,向低能耗高附加值的现代服务业倾斜,使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逐年提高。大力发展第三产业,确保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逐年提高。
(四)加强执法监察,确保工作实效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节能法律法规,规范执法主体,加强执法检查,依法加大对浪费资源、不按国家规范和技术、能耗标准组织生产行为的处罚力度。县节能减排联席会议办公室要牵头组织做好对节约型社会建设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机关、学校及非生产性企业资源、能源节约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单位及时整改落实,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考核。
(五)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建设节约型社会涉及各行各业和千家万户,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要围绕建设节约型社会这一主题,在企事业单位职工中开展“节约资源,我做表率”活动,在中小学开展“节约资源,从我做起”等活动。认真组织好节能宣传周、城市节水宣传周以及世界水日、土地日、环境日等宣传活动,开展节约型社会建设公益广告和征文活动。各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开辟专栏,宣传建设节约型社会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推广建设节约型社会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经验,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工作实践,为加快建设美丽富裕文明和谐新沂源贡献力量。
二○○九年六月三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节约型社会△ 意见
抄送:县委各部门,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
县纪委办公室,县人武部,县法院,县检察院。
沂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6月4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