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3日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 白方明为县人大常委会法制信访工作室主任; 唐仁亮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二、免去: 白方明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三、任命: 王立宝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崔现龙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刘孝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作森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建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李庆兰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陈明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张富彪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葛庆堂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何立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左进忠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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