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约评论员 张立新
2月28日,县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县委书记韩国祥同志在会上着重指出:要认真搞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各部门单位要把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作为实事求是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及时发现问题不足的重要举措,坚持统筹谋划,精心组织,积极创造有利于党员干部群众讲真话的良好氛围,要把评判权交给群众。 群众满意是评价学习实践活动成效的重要依据。科学发展取得了多大成效、是否真正得到了实现,人民群众感受最真切、判断最准确。学习实践活动搞得好不好,问题抓得准不准,整改落实到不到位,这个评判权确实应该交给群众,这样的交权交的好! 第一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始终依靠群众“开门”搞活动,积极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问计求智大调研”活动,充分尊重民意,合理集中民智,坚持问计于民,得到群众拥护。目前,第一批学习实践活动已进入最后阶段。群众满意度测评是整改落实阶段之后的重要环节,做好测评工作,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真正把评判权交给群众。 为了真实反映群众的评价和意见,测评工作中要为群众提供易于理解、便于掌握的测评指标,力求测评工作简便易行,测评结果真实可靠。参加测评的人员,要以了解学习实践活动的党员和群众为主,使参加测评的人员既有一定的代表性,又规模适当、范围恰当。各测评单位,既要把测评结果作为评判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依据,又不能盲目攀比测评结果,片面追求“得高分”。测评的结果要通过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真正做到请群众参与、由群众评判、受群众监督。 进行满意度测评,目的是为了找出差距,改进不足。各部门各单位,应把测评结果作为今后推动科学发展的依据和动力,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尤其是满意度偏低的单位,要及时对照县委要求以及群众意见,找出差距,分析原因,限期整改,确保达到检验成效、巩固成果、改进工作的功效,真正把学习实践活动办成人民满意工程。 |